http://0rz.tw/gDAyg
建議可以看一下該連結第36樓的回應,個人感覺還滿貼近實際狀況的
我個人見解是,可以把無照駕駛這部份...與今天事主的狀況做個分離
這樣或許看起來會比較能夠釐清
否則...一直淪入"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的無限LOOP,似乎就失去了討論事情的本意
無照駕駛的確很要不得,這點我想無庸置疑
今天,該自願役無照駕駛是既定事實,那就讓他該負責的相關法律(民刑法)來做懲處
看是該不適任退役,還是罰他永遠不得考照
而不是把"無照駕駛"這部份無限上綱,非要他下十八層地獄才罷休
還是說今天原PO撞上的無照駕駛人是我這個阿宅...就能夠得過且過了??
看起來怎麼說都不通吧
而原PO今天肇事也是鐵一般的事實
就法條部分來看,似乎也是比較理虧的部份 (假設PO文內容就是實際情形..毫無隱藏)
就這個層面來探討,對方的確有向您要求賠償的權利..而您也該有賠償的責任
只是該賠多少?而對方要求的價格是否公道?這就是雙方該拉扯的部份
如果因為對方態度不好,就想婊對方!?說真的...事情鬧大您也不一定能夠安然脫身
別的不說,倘若這件事情鬧上了新聞,未來接到您案子的法官或調解委員...
有沒有可能會更加仔細的針對"雙方有過失的部分"去審理??所以您並不會比較有利
只能說....鬧大了!您只是貪圖到個"爽"字,跑法院請律師等等的繁多事務...
絕對不會是今天在軍旅版上推文的鄉民要面對的問題
建議您還是認真點跟對方討論一下賠償事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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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幹麻? 我在鋪梗啊!
○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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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2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