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etsgame (puppetsgame)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問題] 休假在外開車遊玩肇事之問題
時間Fri Feb 26 16:38:37 2010
1. 在台灣,「無照」跟「肇事責任」的判斷無關。
出於單純的邏輯思考,固然會認為「要是你能夠遵守道路交通法令,無照
不上路的話,就不會發生事故」,也就是認為:
若(因無照而)不上路,則車禍不發生
上面黃色的敘述固然為真,但是「若P則Q」與「若非P則非Q」兩者不是等價
命題,不能反推成「無照上路必然發生車禍」,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民
事侵權與刑事責任都無法「僅」因無照而成立。
2. 「無照」涵蓋的層面很廣,有基於安全理由而無法獲得駕照的人,例如未成
年人(無法達到安全駕駛的注意義務)、身體有缺陷的人(全色盲、肢體殘
障至無法安全駕駛),但也有基於懲罰原因而無法取得駕照的人(酒駕前科
、罰單未清被吊照)。
前者若上路而發生車禍,車禍的「原因」(因果關係)會是他們的年紀、身
體缺陷,而非「沒有駕照」;後者上路而發生車禍的原因,則需要依車輛的
保養狀況、駕駛人的專注力、天色明暗、地面潮濕…做具體判斷,與是否持
有駕照同樣沒有關係。
簡言之,肇事責任的判斷,在於當事人是否能夠依「一般人的標準」小心駕
駛(一般注意義務),跟是否持有駕照是無關的。
3. 其實我不贊成用軍人的身分去威嚇對方,尤其當對方的肇事責任相對較小的
時候;雖然這麼做並不違法,但總覺得在理字上說不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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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46.155
推 a8825252:謝P大發文指教 謝謝 02/26 16:41
推 vinx:先m~P大的文章也是很讚的喔~ 02/2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