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風之谷衛鷹)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公告] 關於 〝對版主的一些意見〞之討論串
時間Sun Jan 28 21:19:44 2007
這個討論串老實說,一開始就是針對一個〝人〞,而不是一個〝版〞,
既然是對人,那不如請走比較實際的方式〝罷免〞,
把軍旅版還是回歸主要的軍旅討論吧!
罷免相關的規定如下(
幸福生活趣組務版 看板《L_HappyLivin》)
<刪除版主>
1.若為自願退位,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4>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7>罷免連署之票數及理由之審核由小組長負責。
8>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者,
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若
經查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則該連署無效,且將建議站方予以適當之懲處。
9>若罷免連署未通過,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罷免連署視為無效。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請。
11>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五天。
我幫妳們找好了,要做就去做吧,
沒必要一直吵來吵去的吧!
要吵~妳們來這篇推文來吵!我不會管你!
我會置底一周
再開文章討論的話以戰文處理
版規第二項第四條
4. 筆戰文,挑起戰火者,停權 30 天.參與者不作處置
全部討論串刪除收到討論區
僅留下前版主的解釋以及道歉文(這兩篇鎖文)
Z=>32=>13
精華區=>爭論集=>對版主的一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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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旅生活討論版 │ ┐ ▲ ┐ ┐ ┐ │0128
│版 主◥◤┘▊▎ ┘ │ │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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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就是美 傾聽‧自然之美 [azureseashor
NB_SIRIUS 國王 Σ 天 狼 星 >住在天狼星上 [pp10086]
vot1077 天鷹 ◎風之谷 vot1077
我的PTT2個版喔!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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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 編輯: VOT1077 來自: 220.130.153.7 (01/28 21:33)
推 wtchao:還沒停喔..忙了好幾天沒來看了說.. 140.112.52.210 01/28 22:25
推 wwwptt:照你邏輯 那某人應該自己申請退位 不是嗎 59.116.32.73 01/28 22:40
推 ysdt:快下台啦 140.112.5.31 01/28 22:51
→ wwwptt:自己不退位 放話叫人罷免 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59.116.32.73 01/28 22:52
→ wwwptt:就某人自己退位 其他護衛隊閉嘴 簡單省事 59.116.32.73 01/28 22:53
→ wwwptt:要做不做而已 廢話不必多言 59.116.32.73 01/28 22:54
推 uk109:搞的好像PTT是版主開的,說話真不客氣.... 61.64.174.21 01/29 17:37
→ uk109:我是路人,只盼軍旅版回復平靜..永遠中立... 61.64.174.21 01/29 17:40
→ uk109:版主是軍中派的嗎?...........作風感覺有像 61.64.174.21 01/29 18:19
推 VOT1077:抱歉~我不是軍中派任版主的喔! 220.130.153.7 01/30 03:11
→ VOT1077:我退伍很久了!!XD 220.130.153.7 01/30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