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持節黃鉞開府儀同三司)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心情] 關於軍中弊案
時間Wed Jun 25 18:42:29 2008
其實,現在國軍已經算是很進步了。
幾年前不要說上將被辦了,上校都很難會被辦。
有人還記得民國90年6月的
聯勤弊案/陳鑫照遺書 指補給署長劉克林圖利特定廠商
http://www.ettoday.com/2001/06/08/322-479574.htm
這件事嗎?
那年我快任官,記憶非常清楚。
到六軍團指揮官被辦之前,前一個被辦的好像是空軍抗炸鋼板案吧
其他的大多是只查誰洩密,不查誰A錢= =
我還留下陳鑫照遺書全文,給自己一個警惕。
給大家回味一下
謝委員啟大: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今冒昧呈上遺書予委員實為不得己之事,
只因委員是公正法官出身,且一向仗義直言。現今社會官場之中已無青天,只見官
官相護,唯伏求委員為一小小軍魂仗義主持公道。
我姓陳名鑫照,任職聯勤補給署,少校軍官,雖不敢說公忠體國,但自問是個守法
守份的軍官,家有老殘雙親待我反哺,下則有剛滿週歲小兒要養育,本應在家盡責
盡孝,無奈遇到軍中重重黑幕,迫我走上絕路了此殘生,以求得正義的重現。
我們補給署署長劉克林將軍自87年到任以來,行事一向乖張且專斷獨行,並為一己
之私伙同被服組人員於採購中舞弊,此本與我並不相干,但於89年有一購案草線行
李袋乙項因檢驗未能過關,劉署長指示被服組多名軍官前來關說,要求修改規格內
容,以符合廠家順利結案,被我予以回絕(當時奉派任規格室主任),劉署長甚為
震怒,並正式下達公文要求為廠商解套,但我仍以違法及白手套之嫌為由不宜辦理
予以婉拒,因而得罪劉署長及被服組人。
劉署長即以到單位視導之機會,見我一隻鞋帶鬆脫,即立刻下令處長將我記過並降
調處分,天啊,就只為了一隻鞋鬆脫就要受那麼重處份嗎?
當時我透過友人向涂炳深先生詢問處置方式,涂先生建議應循軍中正式管道申訴,
所以我即向政戰處申訴此事,當時政戰處長回答我說,我因為不配合署長行事,降
調之事亦乃主官裁量權,並叫我不要再申訴了,這樣是沒有用的,不要再為單位帶
來困擾並自找麻煩。自此之後,我明白軍中
申訴管道是騙人的幌子,我也死了這條心並接受了這件事實,但事情並未結,因為
從此之後長官及政戰人員四處找麻煩,難道不加入舞弊的人,全家老老小小就該挨
餓等死嗎?即然如此我只有一死公開真相,讓社會明白軍中舞弊及欺壓善良的黑暗
面。
願
謝委員啟大主持正義與公理
陳鑫照絕筆
最後僅就補給署劉克林將軍伙同服裝組,自87~90年間於採購案中舞弊逾十億元以上
之手法,公諸於世,內容摘如后:
一、偽造文書,篡改規格
二、履約不實,掩護廠商濛混過關
三、傳輸不實資料號,逃避國防部監控購案規格
四、於主要材料必須儀器檢測項目,以附加但書採商保證,且保留對廠商的抽檢權。
此乃預留對廠家予取予求的生殺大權,即是廠家只要懂配合,勿須檢測,反若廠
家無善意配合,就要依規格全數檢測。
五、國內標,卻許國外生產製造,擺明幫著廠家掏空國內傳統產業。
六、國內標,國內廠家得標,必須接受履約,且要求不得分包轉包,而國外廠商家得
標,卻不用履約。
七、對規格重要物化性要求條件,下不當指示,圖操縱規格,有綁規之嫌。
八、己有國軍正式核定公開發行規格不,卻以來路不明規範辦購。
九、聯勤鑑測處明知清單與規格內容不符,為何還能審查通過,准許辦購。這種情形
在陸軍工品中還在的時候是不曾發生過的。
十、國防部、聯勤總部採購部門,明知清單與規格不符,為何還能准許開標。
十一、購買衣服不驗主要項目布料材,卻只驗附料縫,這是那們的購案?
十二、買冰箱只驗長寬高,不驗性能,這是什麼道理?
十三、政戰人員又是如何審查購案內容?
十四、履約人員可取得正式規格為何不核對清單及合約內?又不反應是何居心?
十五、有弊案內部不查,而查洩密告密者是何居心,難不成他們亦是舞弊集團成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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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片就是扭曲國軍形象的第一功臣!
雖然說國軍很爛,但是軍教片所呈現的不是國軍的爛,
而是在無視於國軍究竟是怎樣個爛法的基礎上,發展出另一套自成格局的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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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enk:默哀...好人不長命... 06/25 18:51
→ juwd:有沒有下文阿??非常好奇的說 06/25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