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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國軍已經算是很進步了。 幾年前不要說上將被辦了,上校都很難會被辦。 有人還記得民國90年6月的 聯勤弊案/陳鑫照遺書 指補給署長劉克林圖利特定廠商 http://www.ettoday.com/2001/06/08/322-479574.htm 這件事嗎? 那年我快任官,記憶非常清楚。 到六軍團指揮官被辦之前,前一個被辦的好像是空軍抗炸鋼板案吧 其他的大多是只查誰洩密,不查誰A錢= = 我還留下陳鑫照遺書全文,給自己一個警惕。 給大家回味一下 謝委員啟大: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今冒昧呈上遺書予委員實為不得己之事, 只因委員是公正法官出身,且一向仗義直言。現今社會官場之中已無青天,只見官 官相護,唯伏求委員為一小小軍魂仗義主持公道。 我姓陳名鑫照,任職聯勤補給署,少校軍官,雖不敢說公忠體國,但自問是個守法 守份的軍官,家有老殘雙親待我反哺,下則有剛滿週歲小兒要養育,本應在家盡責 盡孝,無奈遇到軍中重重黑幕,迫我走上絕路了此殘生,以求得正義的重現。 我們補給署署長劉克林將軍自87年到任以來,行事一向乖張且專斷獨行,並為一己 之私伙同被服組人員於採購中舞弊,此本與我並不相干,但於89年有一購案草線行 李袋乙項因檢驗未能過關,劉署長指示被服組多名軍官前來關說,要求修改規格內 容,以符合廠家順利結案,被我予以回絕(當時奉派任規格室主任),劉署長甚為 震怒,並正式下達公文要求為廠商解套,但我仍以違法及白手套之嫌為由不宜辦理 予以婉拒,因而得罪劉署長及被服組人。 劉署長即以到單位視導之機會,見我一隻鞋帶鬆脫,即立刻下令處長將我記過並降 調處分,天啊,就只為了一隻鞋鬆脫就要受那麼重處份嗎? 當時我透過友人向涂炳深先生詢問處置方式,涂先生建議應循軍中正式管道申訴, 所以我即向政戰處申訴此事,當時政戰處長回答我說,我因為不配合署長行事,降 調之事亦乃主官裁量權,並叫我不要再申訴了,這樣是沒有用的,不要再為單位帶 來困擾並自找麻煩。自此之後,我明白軍中 申訴管道是騙人的幌子,我也死了這條心並接受了這件事實,但事情並未結,因為 從此之後長官及政戰人員四處找麻煩,難道不加入舞弊的人,全家老老小小就該挨 餓等死嗎?即然如此我只有一死公開真相,讓社會明白軍中舞弊及欺壓善良的黑暗 面。 願 謝委員啟大主持正義與公理 陳鑫照絕筆 最後僅就補給署劉克林將軍伙同服裝組,自87~90年間於採購案中舞弊逾十億元以上 之手法,公諸於世,內容摘如后: 一、偽造文書,篡改規格 二、履約不實,掩護廠商濛混過關 三、傳輸不實資料號,逃避國防部監控購案規格 四、於主要材料必須儀器檢測項目,以附加但書採商保證,且保留對廠商的抽檢權。 此乃預留對廠家予取予求的生殺大權,即是廠家只要懂配合,勿須檢測,反若廠 家無善意配合,就要依規格全數檢測。 五、國內標,卻許國外生產製造,擺明幫著廠家掏空國內傳統產業。 六、國內標,國內廠家得標,必須接受履約,且要求不得分包轉包,而國外廠商家得 標,卻不用履約。 七、對規格重要物化性要求條件,下不當指示,圖操縱規格,有綁規之嫌。 八、己有國軍正式核定公開發行規格不,卻以來路不明規範辦購。 九、聯勤鑑測處明知清單與規格內容不符,為何還能審查通過,准許辦購。這種情形 在陸軍工品中還在的時候是不曾發生過的。 十、國防部、聯勤總部採購部門,明知清單與規格不符,為何還能准許開標。 十一、購買衣服不驗主要項目布料材,卻只驗附料縫,這是那們的購案? 十二、買冰箱只驗長寬高,不驗性能,這是什麼道理? 十三、政戰人員又是如何審查購案內容? 十四、履約人員可取得正式規格為何不核對清單及合約內?又不反應是何居心? 十五、有弊案內部不查,而查洩密告密者是何居心,難不成他們亦是舞弊集團成員嗎? -- 軍教片就是扭曲國軍形象的第一功臣! 雖然說國軍很爛,但是軍教片所呈現的不是國軍的爛, 而是在無視於國軍究竟是怎樣個爛法的基礎上,發展出另一套自成格局的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4.18
chienk:默哀...好人不長命... 06/25 18:51
juwd:有沒有下文阿??非常好奇的說 06/25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