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mypage (123)》之銘言:
: 我有一個朋友他說他因為一眼弱視而不用當兵
: 請問..
: 1.兵役法有說弱視不用當兵嗎?
兩眼或一眼矯正視力未達十分之六︵O‧六︶者=>替代役體位
兩眼矯正視力均在O‧一以下。=>免役體位
視力係指最佳矯正視力。
這是在視力那一項的條文,上面說的狀況就是弱視了
: 2.弱視和近視不同嗎?
近視矯正後仍可以0.8,弱視是無論怎麼矯正都沒辦法矯正到0.8
: 3.請問我視差450度以上 是一定要服替代役嗎? 要服多久?
視差超過400為替代役
: 4.請問近視超過1000度是不是就能夠免役?
任一眼超過十屈光度為替代役
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均超過十五屈光度者 為免役體位
: 如果是閃光要怎樣計算?
(近視度數+散光/2)/100=屈光度
: 我有看過精華區 但還是不大懂 請教一下 謝謝
請善用國防部軍醫局網站
http://www.mnd.gov.tw/medical/Service/bureau/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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