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ony (qqqqqqqqqq)》之銘言:
: 我是當排長的,可是之前連上的預財士說因為作業慢的關係
: 我沒辦法領領導加給,但是那個時候說到時候會補給我!可
: 是現在又跟我說,就算現在已經佔連上的線了,錢還是沒
: 辦法補給我,請問我這樣可以申訴嗎?
: 因為我的確已經背了三四個月的值星了,現在跟我說沒辦
: 法給我領導加給,想想也是一萬多。也是會很心疼的。
1.財勤單位發餉發加給,看得是人令生效日期,
不是跑到你部隊看你做的是什麼工作,一方面不可能,
一方面也欠依據。
而且你要佔到領導職缺(排長),
一定是你們單位有這個空缺讓你佔。
要你學長高昇或是退伍把缺空出來才有可能。
一般來講初官下部隊理論上應該要佔"見習官",沒有加給。
(這裡有搞參一的朋友歡迎補充)
2.我不認為你的問題申訴可以解決:
2.1 因為財勤單位只認人令,也不是他叫你背值星的。
2.2 因為你連長叫你背值星,好像也沒有違反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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