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ens (情深說話未曾講)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請問國家考試是否可以請公假呢?
時間Sat Dec 2 21:32:14 2006
※ 引述《alumb (冠頭)》之銘言:
: 單位一定要放人而且是公假
: 應國家考試是基本權利
虎爛....請去看國軍的請假規定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F0030017
名 稱: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民國 91 年 08 月 14 日 修正)
第二條
各級主官、幹部、人事人員之職責如下:
一 主官:在
不影響戰訓任務之原則下,核予所屬國軍軍官、士官各請假
類別天數。
二 幹部:適時向主官提供人員請假相關建議。
三 人事人員:管制及協調請假之實施,蒐集有關資料,適時反映意見。
第六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提出有關證件,在
不影響公務之原
則下,得由權責主官核給公假:
一 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或舉辦之各種考試。
二 參加政府主辦之各項投票。
三 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四 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
五 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家考試的公假不是你要請 主官就一定要准假
在某施行細則裡面(這太細了 法規名字我一時記不起來)
軍人要進修 考試,均須得單位主官的核准
所以
按規定報國家考試前 應該要上簽呈請示單位主官
主官核准了 你才能報名 當然現在沒人這樣做 都是先報了再說
可是主官不讓你請假去考 是合乎國軍請假規定
因為他可以反咬你當初報的時候沒有請示
再來 如果你法律有唸好 應考試服公職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憲法第十八條訂有明文
然而在符合憲法二十三條的規定下 尚非不得以法律明文限制之
況且 限制應考 並非直接剝奪公務員身分或是對公務員身分的重大變更
且基於軍人的特殊身分與勤務執行的公益考量
立法委由各單位主官判斷是否許其應試 限制應屬適當 難謂違憲的侵害
退萬步言之 縱認該法律規定係對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的侵害
然而本案中 並未侵害人民法律上的權利(就算從保護規範理論也難得出此結論)
所以 單位絕沒有放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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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一個愛妳的理由 給我一個留下的藉口
即使代遠年湮 相思一如陳年紅豆
頑固地回憶屬於妳我的時空 絕不褪去那一身絳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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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44.221
推 ROCAF:後面幾行看起來像判例@@ 219.68.127.86 12/02 22:05
推 whisly:你真內行 61.217.62.76 12/0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