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155&p=353
中華民國國防部網頁
● 動員召集、臨時召集之例外
收到召集令後,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如期入營或不能應召,可按照下列規定
辦理:
一、延期入營:
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非本人不能處理,應即填具延期入營申請書,檢附證明
文件陳報召集機關依法核定。
二、不能應召:
領受動員召集令後,如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應召,可由代理人填具不能
應召申請書,並按下面規定檢附證明文件,陳報戶籍所在地之縣市後備司令
部核定。
(一)患重大疾病或因傷殘不堪行動者,應檢具內政部會商行政院衛生署指
定之檢(複)查醫院診斷證明書。
(二)因案經通緝、羈押,或觀察勒戒、宣告徒刑、拘役或受保安處分、強
制戒治、感訓處分確定在執行中或追訴中者,應檢具司法機關證明。
(三)行方不明或失蹤,經戶政機關登記有案者,應檢具戶政機關之證明。
因故無法在指定日時報到,因受領召集令延誤,或在應召途中發生疾病,或交通
阻斷不能在指定日時報到時,應向當地憲警機關醫療機構,或交通站長申請證明
後,向召集部隊報到;如召集部隊已移防時,則向其留守部隊報到。無留守部隊
時,由附近憲警機關轉送縣市後備司令部處理。
● 緩召
緩召就是延緩召集的意思,而非免除召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可以申請「緩召」。
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緩
召:
一、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二、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三、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
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四、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肷
(一)無同父兄弟者。
(二)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三)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 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五、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逾六十歲或死亡者。
六、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前項當緩召原因消滅時,仍應接受召集。
● 收到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令後事故之處置:
一、依兵役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
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八)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二、上述人員請於受領召集令後,填具免除召集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
戶籍地縣市後備司令部申請。
三、應召員報到途中發生事故(疾病、車禍、或不可抗拒事實),無法按時到達指
定地點報到時,應向當地憲、警機關、醫療機構,交通運輸事業機構申請證明
(請先以電話向縣市後備司令部或召訓單位報備),再向召訓單位報到。
※ 引述《ckct (ckct)》之銘言:
: 小弟前幾天剛退伍
: 想請問 是否退伍以後擔任公職(軍公教)就不會被抓去教召呢?
: 推 coinwks:剛退伍就想教召~~又不一定會被教召到 09:22
: 推 poikml:簽下去再入營就沒有這個煩惱了 09:29
: 推 ckct:請知道的人幫忙回答 沒意義的推文就不必了 10:44
一二樓可是回了你的問題的喔
"不一定" ← 這是與服兵役有關的所有問題的"通用解"
簽下去 ← 軍公教中的"軍" 在營期間沒有"教召"的可能
: 推 suimi:還是會被抓去教召 10:48
: 推 obligation:前兩樓的推文沒意義嗎?你自己內文是否有提到軍公教 10:52
: 推 ckct:我沒說二樓 倒是五樓不知道在出什麼頭? 11:06
自己先弄清楚 資料到處都有
問了千年考古題 得到千年慣用解 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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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 頭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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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16.251
這種文章 這種問題 回起來實在沒什麼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