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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文章 這種問題 回起來實在沒什麼營養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155&p=353 中華民國國防部網頁 ● 動員召集、臨時召集之例外     收到召集令後,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如期入營或不能應召,可按照下列規定 辦理:   一、延期入營:     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非本人不能處理,應即填具延期入營申請書,檢附證明 文件陳報召集機關依法核定。   二、不能應召:        領受動員召集令後,如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應召,可由代理人填具不能 應召申請書,並按下面規定檢附證明文件,陳報戶籍所在地之縣市後備司令 部核定。     (一)患重大疾病或因傷殘不堪行動者,應檢具內政部會商行政院衛生署指 定之檢(複)查醫院診斷證明書。     (二)因案經通緝、羈押,或觀察勒戒、宣告徒刑、拘役或受保安處分、強 制戒治、感訓處分確定在執行中或追訴中者,應檢具司法機關證明。     (三)行方不明或失蹤,經戶政機關登記有案者,應檢具戶政機關之證明。   因故無法在指定日時報到,因受領召集令延誤,或在應召途中發生疾病,或交通 阻斷不能在指定日時報到時,應向當地憲警機關醫療機構,或交通站長申請證明 後,向召集部隊報到;如召集部隊已移防時,則向其留守部隊報到。無留守部隊 時,由附近憲警機關轉送縣市後備司令部處理。 ● 緩召     緩召就是延緩召集的意思,而非免除召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可以申請「緩召」。  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緩 召:  一、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二、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三、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 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四、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肷     (一)無同父兄弟者。     (二)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三)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 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五、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逾六十歲或死亡者。   六、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前項當緩召原因消滅時,仍應接受召集。 ● 收到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令後事故之處置:     一、依兵役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 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八)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二、上述人員請於受領召集令後,填具免除召集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 戶籍地縣市後備司令部申請。  三、應召員報到途中發生事故(疾病、車禍、或不可抗拒事實),無法按時到達指 定地點報到時,應向當地憲、警機關、醫療機構,交通運輸事業機構申請證明 (請先以電話向縣市後備司令部或召訓單位報備),再向召訓單位報到。 ※ 引述《ckct (ckct)》之銘言: : 小弟前幾天剛退伍 : 想請問  是否退伍以後擔任公職(軍公教)就不會被抓去教召呢? : 推 coinwks:剛退伍就想教召~~又不一定會被教召到 09:22 : 推 poikml:簽下去再入營就沒有這個煩惱了 09:29 : 推 ckct:請知道的人幫忙回答  沒意義的推文就不必了 10:44 一二樓可是回了你的問題的喔 "不一定" ← 這是與服兵役有關的所有問題的"通用解" 簽下去 ← 軍公教中的"軍" 在營期間沒有"教召"的可能 : 推 suimi:還是會被抓去教召 10:48 : 推 obligation:前兩樓的推文沒意義嗎?你自己內文是否有提到軍公教 10:52 : 推 ckct:我沒說二樓  倒是五樓不知道在出什麼頭? 11:06 自己先弄清楚 資料到處都有 問了千年考古題 得到千年慣用解 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 這年 頭都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1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