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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個過來人的身份提供一些經驗 以上恕刪 : 1.如果要達到120天的標準,是否現在開始跑流程即可? : ( 原本的3個月+1~2個的跑流程時間) : 還是得凹到當到120天滿,再跑流程? 現在就可以跑 因為跑的時間你男朋友還是算在營~ 所以一樣會算累積 : 2.如果假設啦,他現在開始跑,速率夠快(因為爬文有人只辦20天), : 整個跑完還沒滿120天 ,是否就在軍中待滿到120天達到停役的標準, :  直接算退伍就就好? (請告訴我,我是不是算的很天真了...) 從送出去到停役成功下來文的時間就是1個月到1個半月~ 文下來停役開始時間是幾號就是幾號 不能提前或延後 一般來說文下來有當天生效也有過2-3天生效 我當初是27號文下來到連部31號生效 : 3.他是67年次的,以他常乙的體位,是否達到服役120天的標準, : 即可當成退伍的標準? : 還是法則是以"兵役複檢體位"來分 : 以椎間盤突出申請,"肌電圖異常及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證實壓迫到神經" : →達到兵役體位的"免役"標準,直接退伍就好 是不是到達免役標準 一定要3總說了才算 在這邊猜是沒意義的 別的醫院報告送出去 審查的時候常被打槍 所以 真的有問題 就去三總吧 : 或以地中海貧血申請,血色素在12.9~11中間,達到"替乙"體位,當12天 : 現在已當超過12天,直接算當完12天→退伍? : 想請教以上的說法,何種為是? 現在體檢體位重判已經沒有替乙了 要是有機會往下判 就是替代役或免役 因為你男朋友是67年次的 所以理論上只要改判成替代役就一定提前退伍了 不管有沒有滿120天都會免予回役 : 因為不確定兵役複檢體位是否在新訓時才適用,下部隊用就不可用 : 要用另個"停役 "的法規呢?? 基本上因病停役的法規都一樣 只是新訓時公文只要送到旅部 下部隊後公文要送到司令部 所以才會希望想要重判的新訓快去辦一辦 : 4.輔導長和連長都希望他能停役或驗退都好,因為他造成連上很大的負擔 : (因為當時軍醫局沒改判體位,所以新訓到現在所以的"長官"都很怕有麻煩) : 輔導長和連長都說過要帶他去三總看醫生 : 想請教,現在他是乖乖的等輔導長和連長"下個月"(長官說的) 有空帶他去三總 : 還是趁下週放一兩天的空檔,先去三總看病,用老百姓的身份呢? : 年前他去三總初診看骨科,軍醫的態度都是那樣愛理不理的啊 : 加上之前他在台北榮總做的檢查加上證明書都超過三個月的時間 : 全都要再重做了,一月那時去看病,肌電圖都還沒排到時間做呢... : 所以去三總是不可能直接拿診斷書回連上辦停役流程的 : 我有想過,如果血色素有達到13以下,直接以貧血驗退 : (血色素每家醫院驗的都不同,榮總機器驗的都很高,不曉得三總的怎樣呢?) : 是否比以"椎間盤突出"的項目,檢查肌電圖++電腦斷層or 磁振造影來的快呢? : 問題很多很長,麻煩各位好心幫我看一下,哪個是對的,麻煩了,感激不盡!!! 去三總 自己就能去了 還可以請個轉診假~ 是不是軍人 醫生應該都一樣照專業判斷~因為我也是在那邊驗椎間盤突出的 只要有確定病因 我相信醫生沒有必要刁難 這邊的徵節點在 你高興去三總給哪個醫生看 怎麼看 看多少次 都沒關係 也可以一直要醫生幫你驗 只要醫生覺得有必要就可以 但是 當你拿到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在部隊交出去跑申請停役後 診斷公文會送到三總的一個專門審定的部門 再判定是否合乎停役標準~ 要是合乎標準 就停役了 之後在由後備司令部安排複檢 要是不合標準 同一病因1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大致上應該就是這樣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66.237
argustin:謝謝您的回答 02/16 14:33
pocky0511:這篇回文專業 02/16 14:45
luvin:強者推 02/16 15:04
firey:不是區域級以上軍醫院就可以了嗎?要特別跑到台北三總阿?囧|| 02/16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