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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2  中國時報 兵役傳畸 搞錯體位 冤大頭2度當兵 黃文博/台南報導、蔡長庚/民雄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兵役課,將役男郭德厚的兵役體位「戊」看成「丙」,且發給他乙種國民 兵役證書,讓郭德厚以為已完成兵役義務,但在郭廿九歲那年卻又要郭複檢,改判乙等 後於卅四歲中止事業、告別妻兒入營當兵。最可悲的是,他要向政府請求國家賠償二百 多萬元時,已超過時效。 目前居住在台北市的男子郭德厚,原是乙等體位役男,大學畢業後,因手汗症到醫院開 完刀,併發血胸,導致身體的肺功能不全。八十三年八月間,郭某向嘉義縣政府申請體 檢,改判為丙等體位;但同年九月廿六日,再經中央審查組審查,通知郭某是戊等體位。 離譜的是,嘉義縣民雄鄉公所兵役課,在處理郭德厚的體位時,竟以「丙」等體位結果 ,通知郭某。郭某只需服三個月的國民兵役,扣除郭的高中、大學軍訓課集訓,郭不必 再服國民兵,政府直接核發(八四)府兵編字第檢二四六號乙種國民兵役證書給他,並 確定了其後備軍人的資格。 兵役體位看錯的公文,對郭某影響可大了。按「戊」等體位,是指難以判定者,必須再 複檢兩次才能確定;郭某當時肺功能尚未恢復,如果當時能連續檢查三年,很有可能不 必當兵。 但直到八十六年五月間,嘉義縣役男徵兵檢查才再通知已經結婚的郭某再行複檢,他向 民雄鄉公所兵役課申訴,該單位卻來函說「原丙等體位通知及乙種國民兵役證書,因本 所疏失誤發,深感歉意,惟(上訴人)仍應再接受複檢,並請將乙種國民兵役證書自行 作廢,繳回本所。」 一件影響民眾一生的錯誤公文,政府竟僅以「深感歉意」四字附在公文一筆帶過。而郭 某經複檢結果,於八十七年五月重新判定為乙等體位,那時他已經廿九歲。 郭某不服,申訴無效,一直到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才入營服役,成為卅四歲的老阿 兵哥,得中斷事業,並讓妻子與子女苦守「寒窯」將近兩年,家中經濟靠親人接濟。 郭某在入伍前向法院提起薪資差距、精神賠償等二百一十九萬元的國家賠償,但因兩年 的追訴時效已過,九十三年已被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敗訴。郭某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 日前,也是因同樣理由被二審法官駁回;連行政法院的官司,也一併被法官判決敗訴, 郭某實在讓鄉公所官員給害慘了。 針對郭德厚役男體位記載的疏忽,民雄鄉公所民政課長何茂林表示,當時確實是鄉公所 承辦人員看錯體位有所疏忽,但並不影響郭德厚應盡的服兵役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60.73
hhand:今早看中時讀到的,耽誤人一生的決定,假如 125.233.17.20 01/02 15:01
hhand:他是總統的兒子應該就不一樣了吧?@@ 125.233.17.20 01/02 15:01
ccllcc:該不會講的就是原PO吧 218.169.10.227 01/02 17:37
chungmin:替這位仁兄可憐... 219.84.88.157 01/03 13:29
walkgirl:大官的兒子就不同了 還總統的兒子 59.117.211.184 01/08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