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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isiung ()》之銘言: : 〔記者楊美紅/南縣報導〕酒駕撞死外勞逃逸,12分鐘後又撞死一名士兵! : 住台南縣官田渡頭村的男子謝忠成(44歲),前晚到山上鄉平陽村和朋友喝酒, : 連灌2瓶啤酒與一杯蔘茸酒後,晚間9點半返家途中,於178縣道宏遠公司前, : 追撞同向一輛腳踏車。 : 單車騎士泰勞安加拉(25歲),後座載著泰勞巴妮(29歲,女), : 當時要返回公司宿舍,遭追撞後,後座的巴妮彈起擊中擋風玻璃, : 落地後遭拖行10餘公尺當場死亡,安加拉後背、顏面擦傷,雙腳踝與前額有撕裂傷, : 肇事車輛逃逸無蹤。 : 謝忠成駕駛福斯8人座汽車,雖知撞到人仍沒停車,反而往官田方向逃逸, : 駕駛10公里後,9點42分在官田三塊厝附近又撞倒阿兵哥。遭撞的士兵李俊明(21歲) : 送醫不治,士兵林政安重傷,走在最前方的吳姓士兵雖逃過一劫,卻飽受驚嚇。 : 謝嫌辯稱,因內心感到不安,想折返山上鄉時,又連撞從大內新中營區步行 : 前往官田渡頭村的士兵,因趕著回山上鄉,才沒下車查看。 : 謝忠成折返現場被警方攔下,發現謝忠成酒測值達0.96,依過失致死、 ~~~~~~~~~~~~~~~~~~~~~~~~~ 我一直覺得,這種酒醉駕車撞死人的駕駛,要依"蓄意謀殺"來移送法辦。  區區一個過失致死,是能夠判個幾年? 在台灣,就連謀殺罪,法官也不會判幾年,關個1/3刑期就可以申請假釋。  期望那天那些法官跟立委,被酒醉撞死個幾個,才有機會修法吧ˋˊ。    : 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移送。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30/78/1io6e.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48.36
lrh18:別傻啦 光個立委助理酒駕被攔下來 就可以對警察大吼大叫的 05/01 11:06
lrh18:而且還會被河蟹掉 你期待他們修法?! 不先犯法就很不錯了 05/01 11:09
wangisiung:你當兵當傻啦,殺人都不判死刑了,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05/01 11:56
ROCAF:台灣現在跟西西里島差不多等級 05/01 12:51
fuki:不懂為何廢死刑 05/01 13:30
pinkmoney: 人笨團體:死刑是摧毀人權 05/01 14:29
wangisiung:沒廢死刑,是現在的法務部長不簽名,所以沒死刑。 05/01 14:41
jakcs:台灣已經是犯罪天堂+1 05/01 17:08
snowday:因為台灣司法審判的冤獄率較法治先進國家高 死刑若為冤獄 05/02 00:18
snowday:執行下去~就沒救了 05/02 00:19
BraveCattle:沒有死刑沒有關係,但太容易放出來(我沒有針對誰喔) 05/02 03:29
wcc960:或許可比照日本新增"危險駕駛致死傷罪",最高可判到20年 05/02 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