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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期" 費加洛 "中有一篇文章 簡短有力帶點幽默之外, 切重要領點出現今社會" 流行 "&" 盲目 "的界線 我覺得文章也點出 MIX&MATCH 的中心主張:Be Your Self! 打上來和各位版友分享~^^ " 讓巴黎去冒險,讓米蘭去奢華,而你還是可以做你自己 " 流行是陰謀?還是人云亦云的可怕傳染病?無論你喜歡不喜歡,新一季的彩妝已經出爐, 就等著你來趕上潮流。 時機是流行最重要的關鍵,來的早不如來的巧,時尚圈不需要先知先覺者,在對的時間, 提供對的東西,趨勢就是共識。 是誰在決定你要穿什麼衣服?畫什麼顏色的口紅?或許你會感到好奇,答案是寥寥可數的 設計師。每個六個月在流行都市發表的服裝新作,不僅立刻成為街頭平價商店的模仿指標 ,也是化妝品公司規劃新色彩的靈感來源。 流行像傳染病一樣,一點都不奇怪,事實上,這完全符合經濟學家提出的 " 80/20 PRINCIPLE "。在社會團體裡,百分之八十的工作是由百分之二十的人所完成,例如80% 的犯罪事件是由20%的罪犯所為,80%的啤酒被20%的酒鬼所喝掉。極少比例的人,經常 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這也是作家 Malcolm Gladwell 在"The Tipping Piont"書中所討論的口耳相傳(word-of mouth)理論,剎那即逝的火花的確可能變成野火燎原,傳播的力量不可小覷。作者我想 到自己經常依照紐約時報的書評買書,也是人云亦云的代表。前一陣子亞馬遜網站上一篇 讀者投書的書評被列為最高的五顆星,署名來自芝加哥的讀者對小說家 John Rechy 的作 品有精闢入裡的見解,最後證實那個投書者就是 John Rechy 自己。作家寫匿名書評自我 宣傳不是第一次,偉大的詩人惠特曼至少為自己的"草葉集"寫過三次書評,老王賣瓜自賣 自誇的目的只有一個:創造話題,引起注意。 當一樣東西變成流行時,就好像被仙女棒點過似的,具有難以言諭的魅力。不要問為什麼 ,接下來六個月,你會像鬼上身,突然愛上鮮紅色的口紅,深黑色的洋裝,過了這一季, 它們又魔力盡失,開始被束之高閣,等待著下一個時尚輪迴,才能得到救贖。 有志一同不是壞事,但當大家都陷入同樣的泥沼中時,別讓你的個性一起沉淪。義大利設 計師 Donatella Versace 說她最討厭" 時髦(CHIC)"這個字眼,因為時髦是過時的概念 , " COOL " 才是重點。因此讓巴黎去冒險,讓米蘭去奢華,而你,還是可以做你自己。 -- http://www.wretch.cc/blog/freyaelysia http://www.wretch.cc/album/freyaelysi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70.19
nikesister:" COOL " 才是重點 09/19 19:03
freyaelysia3:耶~被M了耶^^ 新版主姐姐好快呀 XD 09/19 19:09
cyit79:好文一定大推!! 09/19 19:44
a003691:推推 09/19 20:56
elyse:恩恩 好文! 09/19 23:23
akkoayumi:推!! 09/19 23:30
saceee9:我又上了一課~! 09/20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