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話不等於停用
只有在退租停用門號才不需要支付月租費
因為這個門號的仍屬於契約上的租用人
業者並沒有因為停話就讓這個門號讓別人使用
除非退租門號 重新申請另外的新門號
不然就還是要繳月租費
這就像去租房子 你契約簽兩年
中間因為你逃債不住 但是水電瓦斯費還有房租都要算在你頭上
房東並沒有因為你不住就自己終止契約 轉租他人
另外 退租一年內不得申請同個門號的租用
這是沒辦法的喔
各業者至少都有半年到一年的限制
所以如果對這個門號有高度依賴 別輕易退租
先去把月租費繳清吧!
※ 引述《yyta (整天打瞌睡)》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達人們~
: 我有個朋友的手機~
: 在連續2個月未去繳交月租費~
: 而被停話~無法收話及發話~= =
: 但是他的月租費仍持續增加中~
: 結果累計4個月的月租費下來~約1200元左右
: 疑問來了~^^
: 從第2個月開始~他的門號便無法收話及發話~
: 那不就表示該電信業者已經停止對他服務了~
: 那在沒有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繼續收月租費~感覺好像不太合理Q.Q
: (就像廣告中說的~我都沒有打~為何還要收費???)
: 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文章~
: 發現有人提到電信總局有相關的法律條文指出~
: 電信業者在未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月租費收取不得超過90天~
: 可是~我到電信總局的網站上沒找到相關的條文~是廢除了嗎?
: 依我朋友的例子來看~電信業者是不是不該跟他收取第4個月以上的月租費壓??
: (我朋友是辦台灣的門號~300月租型)
: 請各位幫幫忙~
: 我們真的不曉得該去請教誰?(又不敢打客服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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