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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話不等於停用 只有在退租停用門號才不需要支付月租費 因為這個門號的仍屬於契約上的租用人 業者並沒有因為停話就讓這個門號讓別人使用 除非退租門號 重新申請另外的新門號 不然就還是要繳月租費 這就像去租房子 你契約簽兩年 中間因為你逃債不住 但是水電瓦斯費還有房租都要算在你頭上 房東並沒有因為你不住就自己終止契約 轉租他人 另外 退租一年內不得申請同個門號的租用 這是沒辦法的喔 各業者至少都有半年到一年的限制 所以如果對這個門號有高度依賴 別輕易退租 先去把月租費繳清吧! ※ 引述《yyta (整天打瞌睡)》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達人們~ : 我有個朋友的手機~ : 在連續2個月未去繳交月租費~ : 而被停話~無法收話及發話~= = : 但是他的月租費仍持續增加中~ : 結果累計4個月的月租費下來~約1200元左右 : 疑問來了~^^ : 從第2個月開始~他的門號便無法收話及發話~ : 那不就表示該電信業者已經停止對他服務了~ : 那在沒有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繼續收月租費~感覺好像不太合理Q.Q : (就像廣告中說的~我都沒有打~為何還要收費???) : 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文章~ : 發現有人提到電信總局有相關的法律條文指出~ : 電信業者在未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月租費收取不得超過90天~ : 可是~我到電信總局的網站上沒找到相關的條文~是廢除了嗎? : 依我朋友的例子來看~電信業者是不是不該跟他收取第4個月以上的月租費壓?? : (我朋友是辦台灣的門號~300月租型) : 請各位幫幫忙~ : 我們真的不曉得該去請教誰?(又不敢打客服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