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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 在資訊展上買了MSI u100 小筆電 MSI推銷的人員說現在有個促銷專案 搭配威寶電信3G日租型上網 (月租費186可抵通話費,3G上網39/日。) 可以免費送3G無線網卡(BandLuxe C120) 而VIBO的人(看起來像工讀生)強調這個方案只有資訊展才有,今天是最後一天,出去就沒了喔! 想說平常偶爾也會用到在外面上網的功能 但不想包月 所以日租型這個方案對我來說還蠻划算的 結果 沒想太多 MSI的人就帶我去VIBO的櫃檯申請了 填資料的過程中 VIBO的人只跟我要了雙證件拿去影印 最後要我挑一個號碼 並且回家後要記得打電話確認門號開通才可使用 中間並未跟我解釋任何日租型上網的相關內容 而就在填完資料以後 VIBO的人說要跟我收490網卡的錢 我說網卡不是免費嗎?(微星的業務說的) 他解釋說免費的方案是另外一個 這個方案是網卡原價3600特價490 而且要綁30個月的月租 (他本來說3年,還是我糾正他才改口30個月!!) 此時已經有點被騙上鉤的感覺 但因為有點趕時間 就趕快掏出錢來付了 最後也只拿了網卡離開(沒有給網卡收據、合約書副本,but筆電有獨立的收據) 時間就這樣過了兩個月 實際上使用到網卡的機會其實也不多 突然想到VIBO怎麼都沒寄帳單給我 上網申請查了一下 發現要用手機直撥580(客服中心) 才能查到帳務資訊 沒想到 我的手機竟然被停話了!! (沒提醒過 直接停話) 客服撥不出去!!! 理由竟然是因為我的帳單逾期未繳!!! (我根本沒收到過帳單!) 這實在太令人生氣了 我又不是不繳! 後來還是我自己在線上申請了會員 並申請了"寄送電子帳單"的功能 把兩個月累積的帳單印出來去超商繳 繳完以後還收到催繳通知的電話(因為VIBO還沒收到帳) 還用討債公司的口氣說再不繳費要罰款了!! 我說我已經去超商繳了 他才掛掉電話 耿耿於懷了好幾天 但因時間的關係 也漸漸淡忘了 沒想到!!!!! 就在今天(3/6) 收到2月的電子帳單 開啟後 看到"本期應繳金額"一欄 竟然爆衝到"3662" 往下一看細目 行動網際網路傳輸費 竟高達"3648.68" 開始回想這個月有上網這麼多天嗎? 好像才用兩三次吧? 照理來說應該是收186+39*2=264才對阿!? 於是打給了客服中心 詢問是怎麼一回事 他跟我說 並沒有看到我有申請過日租上網的功能 我問說不是有用網卡連上網路那天就以39元/日計費嗎? 他解釋說在上網前要先用手機打給客服預約 請他們開通日租型上網的功能 約莫15分鐘收到簡訊後才可以上(以39元/日計費) 否則平時是以0.02元/KB計費(這些申請的時候怎麼不講?!) 我問「所以每上一次要打一次電話申請?」 他毫不遲疑地說:「對。」 我心裡在想:「這是哪一招阿?! 廣告騙人也不是這樣騙的吧?(沒說上一次要申請一次阿?!)」 我跟他表明當初申辦時VIBO的人並未跟我解釋到這部份 所以造成這個狀況 該怎麼辦? 他說因為系統並未有你申請的記錄 所以即使申訴也會被駁回(很顯然要消費者自己吃悶虧) 看他的態度這麼堅決 自己也沒有保存有利的證據 所以就黯然掛掉電話了.... 但就在學長的鼓勵之下 上網搜尋了一下 發現和我有類似遭遇的人還不少 顯然不是個案 於是就毅然決然的決定要申訴了 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不希望這種幾近詐騙的手法繼續擴散下去 讓更多消費者吃到類似的悶虧 也提醒大家 行銷的手法日新月異 在購買商品時 請主動索取並詳閱合約書與發票 適時的時候可以錄音 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別讓邪惡的勢力繼續蔓延!! 才用三個月VIBO就有這麼多問題 另一隻他牌手機門號從國中用到現在也沒這麼誇張 剛上VIBO官網看了一下 竟然找到我申辦的這個方案(月租186型, 日租上網只要39元,用幾天算幾天!!) 資料來源:http://tinyurl.com/5zo5fk 當初不是說只有資訊展才有,出去就沒了嗎?? 誠信到哪裡去了?? 而以上是這個方案的說明 不知道大家看完以後 是否清楚 每上網一次還要先申請一次的遊戲規則?(會不會太麻煩?) 並且還要等"15分鐘以後"、"確認收到簡訊以後" 才能上網 (拉肚子還要先預約茅坑?) 否則就要以0.02元/KB來計費? (有寫?) 有些人因為預約了(語音告訴用戶可以上網了) 但沒收到確認簡訊就先上 結果被坑了5000多 有些人則是根本不知道要先預約 認為直接連線就可以享受到日租上網39元,用幾天算幾天的功能 而沒想到直接連上網路後 卻是以0.02元/KB來計費 實在令人錯愕!! P.S.:如果是一個有良心的企業,在申辦的過程中,確實的告知 1. "每上網一次要申請一次"日租型上網服務,否則就要以0.02元/KB的費率來計算! 2. "語音告訴你申請成功不算" 要等15分鐘後收到確認開通完成的"簡訊"才算! 並在我沒拿到的"合約書"裡頭將收費部分的重點文字放大強調,讓消費者留下深刻的資費印象,我想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受騙案例出現了!! 以下是其它受害者案例: 1.我鬧了個大笑話(一) http://tinyurl.com/bhbj7y 2.第一次用威寶日租無線上網..但被騙了?? http://tinyurl.com/cyo3qw 3.威寶日租行動上網有陷阱~快氣死我了 http://tinyurl.com/clvzmq 4.威寶電信日租型網路問題?! http://tinyurl.com/b5hanx 5.疑似威寶電信人員以及系統異常不當超收上網費用 http://tinyurl.com/d3gl2b 6.威寶的服務實在不敢領教、另外日租上網 有問題 請注意!!http://tinyurl.com/bh22a8 相信受害者不只PO上網的這些人 僅列出6個案例 讓大家認識一下"威寶電信(VIBO)"這家公司 P.S. 若您也是受害者 不想白白吃悶虧 可用私人訊息的方式與我聯絡 讓我們團結起來 一起力抗大鯨魚! 以下內容節錄於消保法: 僅供大家參考 ...... 第 二 節 定型化契約 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 11- 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第 13 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 其內容;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之方式,公告其內容,並經消費者同意受其拘束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前項情形,企業經營者經消費者請求,應給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影本或將該影本附為該契約之附件。 第 14 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見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 詳見:http://tinyurl.com/6f68oq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http://www.cpc.gov.tw/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http://www.consumers.org.tw/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台北總會:02-27001234 傳真:02-27032675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E-mail:comfoda@ms14.hinet.net 壹週刊投訴專線:02-66019119 傳真:02-66019042 蘋果日報24小時投訴爆料專線 ( 0809-012555 ) 傳真 ( 0809-013666 ) -- Please enjoy the pain which is unable to av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1.158 ※ 編輯: fclw 來自: 123.193.71.158 (03/06 21:56)
victoryss:我也有用威寶 謝謝原PO告訴大家 祝你申訴成功 推妳一個 03/06 21:58
surot:跟電信公司簽約簡直就像是跟惡魔許願一樣,那些合約都故意弄 03/06 22:02
surot:到看不懂,然後一堆陷阱…… 03/06 22:02
juin20love:合約要看~要作功課~有人付很多錢~有人爽爽用! 03/06 22:03
surot:當然要看合約要做功課,不過我覺得台灣這種買個手機搞得跟諜 03/06 22:19
surot:對諜一樣,生態也太畸形了吧!對這種現象沒有重罰禁止,簡直 03/06 22:19
surot:就像是變相鼓勵,可悲的台灣消費者。=..= 03/06 22:20
w3160828:消基會還快被政府搞消失 03/06 22:30
※ 編輯: fclw 來自: 123.193.71.158 (03/06 22:54)
NEWAZEL:奇怪 日租型就是一日一租 要才要申請 03/06 22:59
NEWAZEL:如果你沒用他又給你收錢 你不是又要罵他 03/06 23:00
chou0533:好的要推 壞的也要讓大家知道 原波不要忘了可找消保官 03/06 23:00
IWE:我倒覺得原po從頭到尾都沒有認真的看過合約,不懂的地方也沒 03/06 23:18
IWE:先問客服,日租型本來就是要用得當天打給客服開通~然後截止時 03/06 23:18
IWE:間是當天的24:00~~使用前要先徹底了解計費方式~這樣才能安心用 03/06 23:19
IWE:就像我之前用中華,上網更新SE手機韌體,2.5MB傳輸費1200元 03/06 23:20
IWE:真的是傻眼,不過能怪誰?只能當作花錢買教訓~囧rz 03/06 23:20
surot:樓上可以怪中華;無怪乎電信業者方案越來越亂七八糟,而一點 03/06 23:25
surot:都不在乎自己的方案連銷售人員自己都不見得清楚。 03/06 23:26
IWE:因為GPRS上網的收費是雙向的樣子??~下載2.5M代表上傳也是2.5 03/06 23:31
IWE:本來600元的通訊費也要double,這是電信業者奸詐之處 03/06 23:32
IWE:如果一個月上網超過10天,還是用375專案比較划算~ 03/06 23:34
peter700:日租行本來就是加值服務,加值服務不申請用當然爆表啦! 03/06 23:40
fclw:我想消費者有部分責任,但業者應有告知權利義務的責任,而不 03/06 23:43
fclw:是在密密麻麻的合約中鑽漏洞,用一天申請一天的規定是否不夠 03/06 23:44
fclw:人性,可以討論;是否系統有自行判斷時間的功能? 使用24小時 03/06 23:45
fclw:以內都是算一天,我是學MIS的,我想這個功能應該不難寫。 03/06 23:45
SHANGOYANYI:幫推回來 上網還要預約手機開通勒 玩olg喔 03/06 23:46
ClassicTZ:可以一次預約多天 03/06 23:59
tkuleon811:推一個~~~不知道就傻傻的給他開下去了 03/07 01:00
jaff107:這種事情 還是應該看清楚吧 如果不打電話開通他怎麼知道你 03/07 19:04
jaff107:你要上網 03/07 19:05
kissingen:你太弱 03/07 23:15
ss61115:自己的問題別取暖 03/08 13:36
jamescc:噓你是MIS的~~不難寫不代表要寫~~~不要再說你是MIS的 丟臉 03/08 22:42
※ 編輯: fclw 來自: 123.193.71.158 (03/08 23:26) ※ 編輯: fclw 來自: 123.193.71.158 (03/09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