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ngder:就我上個月買N82的經驗,結帳後店員小姐有告知相關配件需 09/26 00:07
→ shengder:保留七天,七天內有問題可更換新品,不過我認為這是屬於 09/26 00:08
→ shengder:店家的售後服務,並不是每一間通訊行都可以直接換新品 09/26 00:10
推 adaphne:我的N82都會有縫隙 拿去換她只讓我換二次 還是有縫隙 而且 09/26 10:23
→ adaphne:多了一顆灰塵 09/26 10:23
→ adaphne:我比較好奇你說的觸感很怪是怎樣 09/26 10:24
→ allending:壓下去不會彈回來的感覺 09/26 11:54
推 skyhawk:我之前買N73時狀況跟你一樣.有顆鍵也是按下去不會彈起來 09/26 20:27
→ skyhawk:後來送回手機行.也是說要送給代理商去判斷是否為新品不良 09/26 20:28
→ skyhawk:結果隔天就換了一台新的給我 (但我的是神腦保固) 09/26 20:29
→ skyhawk:能不能換新的確不是老闆決定的.但你沒拿發票會有點吃虧喔 09/26 20:31
→ allending:發票我有問過 他說沒有 不然我也想拿啊 09/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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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apply (我一定要考上) 看板: MobileComm
標題: Re: [問題] 手機有瑕疵店家這樣做合理嗎?
時間: Fri Sep 26 00:24:29 2008
關於這個問題
法律上面是有保障消費者及買家的權利
但通常買家並不懂法律 就算懂 也不大有意願去行使這個權利(要寄存證信函)
但我大概提一下
買到這樣有瑕疵的手機或其它物品的時候
店家是要負責的
這個責任在法律上的專業用語是叫作"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民法第354條
1.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
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
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2.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從這條法律規定中 明顯表示店家也就是賣方
必須保證其販售物品的一般正常品質
如果該物有瑕疵(喇叭破音 當機 讀不到sim卡 按鍵不靈)
店家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民法第356條
1.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2.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3.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從這條可以知道 如果有問題 一發現 要馬上通知店家 原波處理正確
民法第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這條就是店家要負責的明確規定
同時也告訴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利有那些
買手機的人可以解除契約(叫店家還錢來 退貨的意思)
或是請求減少(這種應該不會有人用過)
以上是法律規定
但法律是死的 它不會自己站起來對你說 我會保護你
法律必須透過懂法律的人去行使 將法律所具備的強制力與國家壓制力施加於對方
也就是把法律的POWER具像化
你的情況打官司一定會贏(但你想不想打 有沒有空打是一回事)
我的作法是
如果對方不可理喻
我會先寄一封存證信函給店家 要求解除契約並說明手機瑕疵問題
然後拿手機到店家那裡去
如果店家收到我的存證信函 還不退
接著我就會持存證信函向法院提起支付命令或是起訴(這我還不太熟 但大概是這樣)
然後讓法院去逼他還
這些事情找律師應該十分鐘內會解決 而且也不貴
(把律師費用算在向對方求償的費用裡面也可以)
以上有點遠了
我想說的是
店家講的完全不正確
法律上他是必須對於他所出售的物品負瑕疵擔保責任
跟他是經銷商 批發商 大盤商 情傷 受傷 都沒關係
這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相關規定
消費者保護法對於企業經營者的定義是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
營業者。(經銷也算是企業經營者)
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所以店家說他是經銷商所以不關他的事
明顯與法律不符 是推卸責任的說法 不足採信
(賺你的錢 就要負責 享多少權利 就有多少義務 這是天經地義)
※ 引述《allending (丁丁)》之銘言:
: 板上的前輩們,我想請問一下
: 我在9月21日敗了一隻N82
: 在現場沒有檢查的很清楚
: 到晚上才發現掛斷鍵觸感很怪 但是功能算是沒有問題
: 最後23日拿回通訊行 他說幫我做新品送修
: 說是聯強會判斷這是不是符合換新機的條件
: 之後到了今天通知我去取件
: 聯強沒有幫我換新 只做了維修 但是並沒有改善
: 老闆說他再幫我送一次 然後叫我打電話去NOKIA客訴
: 叫我態度強硬一點 看看他們會不會幫我換新
: 晚上回家被家人念了一下直接打電話去給老闆理論
: 結果老闆說他們只是經銷商 能不能換新不是他們決定
: 可是現在是七天內 應該可以換新吧
: 而且他們賣手機 可以都不用負責嗎
: 最後我姊就說是不是你們賣出去的東西 就不用負責了 我們要找銷基會
: 店家只說要告讓你們去告 最後雙方都很不愉快地掛了電話
: ------------------------------------------------------------
: 雖然手機的問題是小瘕疵 但最後搞得很不愉快
: 而且問題也沒有解決
: 小弟想請問 這種情形店家可以不需要負責嗎
: 還有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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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0.52
→ coolmomentlo:告死他!告死他! 09/26 00:26
※ 編輯: newapply 來自: 118.168.80.52 (09/26 00:31)
推 allending:謝謝回答 順道請問一下 他沒有開發票給我 @@ 09/26 00:31
→ newapply:沒有開發票給你還可以檢舉對方逃漏稅 請洽主管稅務機關 09/2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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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apply (我一定要考上) 看板: MobileComm
標題: Re: [問題] 手機有瑕疵店家這樣做合理嗎?
時間: Fri Sep 26 00:36:17 2008
上一篇是法律的說法
但就我自己買很多電子商品或是其他東西的經驗
其實大部分情況都是商家不負責
並且逃避責任 不然就是一直牽拖(有的還嗆顧客)
這時候我是覺得對方需要的不是存證信函或是法院
這時候我想對方是欠人家兇他
我買東西買到壞的拿去換的經驗
店家大都很龜毛 有的還反嗆我弄壞的(不可能 我超愛惜電子用品)
我一開始都好好說 後來被嗆了以後
我就變很兇 賴在店裡不走 一直跟其它顧客講這件事情
大聲叫老闆滾出來
後來我的東西就很快換到了
(要用到存證信函的機會還沒有)
但有時候既然你沒有理虧 也是對方的錯
理直氣壯 我會建議要強勢一點
※ 引述《allending (丁丁)》之銘言:
: 板上的前輩們,我想請問一下
: 我在9月21日敗了一隻N82
: 在現場沒有檢查的很清楚
: 到晚上才發現掛斷鍵觸感很怪 但是功能算是沒有問題
: 最後23日拿回通訊行 他說幫我做新品送修
: 說是聯強會判斷這是不是符合換新機的條件
: 之後到了今天通知我去取件
: 聯強沒有幫我換新 只做了維修 但是並沒有改善
: 老闆說他再幫我送一次 然後叫我打電話去NOKIA客訴
: 叫我態度強硬一點 看看他們會不會幫我換新
: 晚上回家被家人念了一下直接打電話去給老闆理論
: 結果老闆說他們只是經銷商 能不能換新不是他們決定
: 可是現在是七天內 應該可以換新吧
: 而且他們賣手機 可以都不用負責嗎
: 最後我姊就說是不是你們賣出去的東西 就不用負責了 我們要找銷基會
: 店家只說要告讓你們去告 最後雙方都很不愉快地掛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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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手機的問題是小瘕疵 但最後搞得很不愉快
: 而且問題也沒有解決
: 小弟想請問 這種情形店家可以不需要負責嗎
: 還有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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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lending:謝謝你的建議 不知道會不會被打 XD 09/26 00:41
→ newapply:被打更好呀 09/26 00:42
→ newapply:我都巴不得店家打我或罵我 因為我馬上報案抓他 09/26 00:42
→ newapply:打人觸犯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9/26 00:43
推 coolmomentlo:鬧大讓新聞去報 讓國人多認識這龐大的詐騙集團 09/26 00:43
→ newapply:罵人觸犯公然侮辱罪 法院判決大概是罵一個字賠一萬元 09/26 00:43
→ newapply:如果你很會激怒人 你就是大贏家 賠償金可以加買Dimond 09/26 00:44
→ newapply:但建議找律師陪你一起去 不然變成你自己違法就不大好 09/26 00:45
推 coolmomentlo:不過我想請問一下 這個保固公司有責任更換嗎 09/26 00:46
→ allending:小弟比較俗辣 怕被打死 到時連案都省得自己報了 09/26 00:46
→ newapply:你有權利解約或要求換貨 09/26 00:47
→ newapply:公司也有責任要給你一個沒問題的 但新不新這我不確定 09/26 00:48
→ allending:恩 再請問一下 算起來明天是最後一天了 09/26 00:48
→ newapply:那就要趕快去換 09/26 00:48
→ allending:可是手機在我手上也只有兩天 七天內是怎麼算的 09/26 00:48
→ newapply:七天是從維修品交給你後重新起算 09/26 00:49
→ newapply:所以不會說你剛買 結果修了七天 你就沒機會了 09/26 00:49
→ newapply:其實跟七天沒關係 重點是店家要負責 壞的東西就是要換 09/26 00:50
→ newapply:七天指的是郵購或訪問買賣 瑕疵則是不管多久都要負責 09/26 00:50
→ newapply:重點在於 你要堅持賣壞東西的人一定要負責 09/26 00:51
→ newapply:而你也一定要勇敢的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利 09/26 00:52
→ allending:嗯嗯 非常感謝你的意見 09/26 00:52
推 spymachine:七天是訪問買賣或郵購 跟瑕疵擔保沒關係 09/26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