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nisun (感˙動)》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是不是沒有跟公司簽約就可以換公司阿
沒錯!!
甚至你可以同時跟多家公司連絡...
: 目前我是藝人焦點的model
: 不過我有點受不了他們給的case
: 一直要求我上節目 感覺都不是很好
: 但是因為接節目的時間要很長
: 開學了我的時間變很緊
: 總是跟經紀人處的不好
: 又不好意思說
說你不接就好啦~!
: 暑假的時候我有接髮型雜誌
: 那是我第一個通告
: 藝人焦點說公告費是73分 我七他三
: 但是我最後拿到的通告費卻只有500
: 我覺得很奇怪
: 因為我朋友也有在拍平面
: 價錢很不同
: 但藝人焦點卻跟我說每個通告無論你接啥都是500
不可能!!
最少也有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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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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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執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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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