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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問個惇貜滌暋D
發信站: 新‧中央情報局 (Mon Jan 10 17:59:2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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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pkgirl.bbs@ptt.csie.ntu.edu.tw (疼我不疼我?)】的話:
: 當然是不成立的...
: 還可以告他...
: ※ 引述《GMP ( 人肉 好吃嗎?)》之銘言:
: : 如果我未滿20歲 那是不是簽約無效呢?
: : 還是也成立?
這個問題的原始題目我找不到了
不過應該又是和魅力有關的問題吧?
為什麼說魅力可以如此逍遙『法外』
到處『騙人』而不吃上官司呢?
其實 就這個問題 不是我想幫魅力說話
只是 就道德的角度而言 我也不恥他們所為
但是 如果就法律的角度而言 魅力的所作所為
其實不過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頗難說他們是在從事犯罪行為
今天大家不恥魅力所作所為
應該不外下面幾點:
(1)利用大家想當模特兒的心態 叫你進入他們公司
(2)要進入他們公司當模特兒 要上課 上課 要付錢
(3)當模特兒要有宣傳照 拍照 又要付錢
(4)上了魅力的課 發現一點用都沒有
(5)魅力自始自終不曾為你接過CASE
好了 我就說說我的想法好了
關於第一點,這沒有任何問題吧?
真的是周瑜打黃蓋 你情我願
所以不能說魅力找你當模特兒就說他們有錯
就算你長得很奇怪 他們還是勸你去當模特兒
這還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
雖然道德上為人不恥
關於第二點,這應該還是沒有問題
畢竟 就像去學美姿美儀課 上課 付錢 天經地義
關於第三點,寬宏大量的來說
可能還是沒有問題
為什麼呢? 因為當模特兒的確是要宣傳照
只是 有些有良心的公司會出錢幫妳拍
魅力他不願幫妳拍 叫妳自掏腰包
就像學校叫你拍學士照一樣 妳願意救出 不願意就拉倒
關於第四點,這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可是 前提也必須是魅力所教的課真的爛到一般人都不爽
不然 只要他們有照該上的課去上 儘管課沒有用 卻不能說這一部份他們騙妳
至於第五點,更不會有問題啦
因為經紀公司只是答應『幫妳找CASE』而不是答應妳『一定給妳CASE』
所以了 懂了吧? 成龍有一天年紀大了 沒有人想看他電影 沒有電影拍
他會一狀去告陳自強不幫他接CASE嗎?
就是這樣的道理 所以魅力又過一關
通常 就是因為上面這幾道原因 魅力得已有藉口魅惑一下涉世經驗為深的少女
也因為如此 魅力在不偷不搶的情況下 讓幾乎這個名詞成為很多女孩心中的最痛
敢說 只要台北市稍有姿色的女孩 可能十之六七都接過魅力的電話或邀請吧
好的 那魅力完全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那到也未必
如果說魅力這家公司 有涉及『詐騙』或『脅迫』的行為
比如說威脅女孩子不繼續上課 不繼續簽約就怎樣怎樣
那當然還是會有法律上的問題的
只是 這方面的問題 如果要告上法院
當然要由被害人來證明魅力有上面的行為才行
試想 我們哪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蒐證甚麼的
更何況 上面那些行為蒐證又不易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 就出現了網路上攻擊著魅力的文章
卻不見魅力接到法院的傳單
而魅力的網站上 也直呼他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公理不在人心 真理不證難明
面對無情的陷阱 還是只有勸當事人多『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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