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e (要聆聽,必先靜默)
看板Bears
標題[新聞] 戴龍水開除又飭回 熊傻眼
時間Fri Jul 29 14:51:36 2005
戴龍水開除又飭回 熊傻眼
【記者吳育光/高雄報導】
「阿水」戴龍水今天上午因罪證不足被法院飭回,La new熊隊高層突然傻了眼:
「電子媒體不是報導他(阿水)已被羈押了嗎?居然沒有,但是我們的開除、永
不錄用的聲明都發出去了,這下子該怎麼辦?媒體真是害死人!」
已忙得焦頭爛額的La new球團領隊陳杰成表示:「事發突然,事情千頭萬緒,一
時還無法對戴龍水事件做出合理交代,這是新的Case,聯盟和球團都沒碰過,一
位球員從被收押到飭回,不知道該採用那一條聯盟規定來處理。請給我一點時間
,最快今天下午會發聲明。」
昨晚高雄蛇、熊戰結束,電子媒體仍守候在球場未撤退,因為羅德里茲和戴龍水
昨天晚上被約談,主動到雲林地檢署說明,所有媒體一直關注著偵訊結果,以掌
握熊隊第一時間的反應。晚間10時左右,雲林方面消息傳來,電子媒體的「刀」
已出鞘,彼此奔相走告:「聽說羅德里茲十萬元交保,戴龍水涉賭被收押了!」
過了一會兒,電子媒體「探子」再報:「聽說羅德里茲被飭回了!」La new球團
看到電子媒體新聞已播出,證明無誤,立刻著手處理聲明稿,約莫晚上10時15分
,熊隊發出聲明稿,對被羈押的「阿水」戴龍水作出開除、永不錄用的處分。
一覺醒來,情勢大變。今天上午10時多,La new球團看到新聞播出:「戴龍水遭
檢方聲押,因罪證不足被法院飭回。」一場「烏龍」變局,熊球團原本應該感到
驚喜,不過現在連笑都笑不出來,開除的聲明稿已出手,如何收回?球團人員這
回快氣瘋、氣炸了!
根據中華職棒日前領隊會議所訂出三級處置辦法:一、凡遭收押者,立刻開除並
永不錄用;二、被約談後若獲交保,立即禁賽停薪;三、遭約談後飭回,或是被
媒體點名,列入各隊觀察名單,自行調查後決定處罰方式。
【2005/07/2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2815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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