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靜芳╱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偵辦前檢察官徐維嶽涉嫌貪瀆案,傳出疑似錯押涉案刑事局偵6隊4組組
長林續鵬,雲林地檢署昨天否認檢方有錯押情事,強調林續鵬的確涉及不法,辦案人
員絕未抓錯人。
檢方指出,林續鵬受徐維嶽指揮偵辦數位光啟科技負責人晏子明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及詐欺案過程中,確實向案件關係人林志貞以低價購買台北縣新店市大台北華城的法
拍屋,且在偵辦過程中,也發現徐維嶽等人確有虛偽創設管轄權之不法情事。
尤其,辦案人員在監聽過程中,也發現徐維嶽、林續鵬等人與案件關係人林志貞有
不尋常的聯繫,檢方指出,基於這些理由,承辦檢察官才以涉及貪污罪嫌重大向雲林
地院聲請羈押,且經地院合議庭法官認可裁准羈押,沒有錯押或錯辦的可能。
至於警界另一個「林組長」被檢舉涉案部分,檢方指出,偵辦徐維嶽涉嫌貪瀆案時
,確有另一名「林組長」遭檢舉涉案,目前由檢察官深入調查,但兩位「林組長」所
涉案情不同,因此絕無錯押的可能性。
【2005/10/08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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