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tteCoffee ( )
看板Bears
標題[新聞] LaNew遭員工投訴變相減薪 改薪制月少1萬「怎麼養家」
時間Sat Dec 24 18:13:09 2005
2005/12/24 蘋果日報 【報導.攝影╱投訴組】
http://myurl.com.tw/dg6m
知名品牌La New爆發勞資爭議,2名員工投訴,公司未經勞工同意,逕行頒布
新銷售獎金計算方式,使他們薪資較以往少1萬元左右。業者老牛皮國際公司
則說,新制可讓業績好的銷售員領到更高的獎金。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表
示,《勞基法》規定,僱主更改薪資結構,須經過勞工同意;業者已違法。
不願曝光的La New員工說,10月底接到公司公文表明,全面實施新的銷售獎
金計算方式,且實施日期還追溯到10月1日。由於公文裡沒提到新制計算標
準,他們當時沒反對,直到11月拿到薪水時,才發現薪水居然比過去少。
業者辯人多難徵詢
這名員工表示,一般旺季時的底薪加獎金,月薪至少有6到7萬元;新制實施
後,竟然領不到5萬元,而其他銷售員也是如此,11月及12月的薪資平均
少1萬元,「根本是變相減薪,要我們怎麼養家?」更令她不滿的是,她因不
滿新制決定離職,由於11月La New才換新制服,公司竟以未領滿3個月,要
求她支付制服200多元與鞋子的費用,「我已經在La New工作1年多了,為
什麼還要付制服費?」
對此,老牛皮國際行政處代理副總經理陳嘉慶表示,新制的確是在10月底公
布,因員工人數太多,無法一一詢問意見。實施前,公司有與各區經理討論後
才定案,新制能讓業績更好的員工領到較高的獎金,不見得對員工不利,不過
未來還會調整。至於制服費用,他說,制服是要展示給客人看的,未穿超過3
個月,即未將展示功能完全發揮,因此規定要付費。
勞工未同意已違法
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勞動條件課課長周賢平說,業績獎金是銷售人員的主
要薪資來源;《勞基法》規定,僱主要改變薪資,必須經過勞方的同意,老牛
皮國際公司未經過勞工同意斷然實施,已違法,勞工可要求僱主按照舊制計薪
。再者,制服費用,如果任職未滿3個月,基於成本考量,僱主可要求勞工分
擔,以此案來看,勞工已任職超過1年,僱主以未穿新制服超過3個月為由,
要求支付費用,是不合理的規定。
勞動契約遭改自保措施
◎在政策實施6個月內表達意見,以避免被認為默認
◎勞方寄存證信函表達反對,及限期要求僱主改正
◎僱主若不改正,勞方可再寄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即可要求資遣費
◎資遣費計算,選勞退舊制者,工作滿1年,可領1個月平均工資;而選新制者,
可領半個月
資料來源:台北縣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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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8.124
推 KINMENKING:6-7萬@_@! 12/24 18:42
推 kyowinner:好高的薪水..真的假的= = 12/24 18:45
推 ilove1530:5萬....在嫌什麼一一 現在有3萬多就要偷笑了還不滿足 12/24 19:31
推 Fuuuck:違法就違法,樓上的眼紅個什麼勁? 12/24 19:39
推 ashrum:"旺季" 淡季會淡出鳥來的... 12/24 19:51
推 azbycxdwevfu:恩 中肯的報導 他們在業績比較好的店別說6萬還可能到 12/24 19:55
→ azbycxdwevfu:十萬以上 例如三重的店及士林的 12/24 19:56
推 kristenok:囧 真想知道那個員工的新工作月薪多少 12/24 21:14
推 lateas:推四樓 12/24 21:17
→ secaep:違法就辦吧 12/24 21:24
推 windvagrant:違法就該處理 何況勞方要求自己的權益 還有什麼好說的 12/24 21:57
→ ecbytesan:為了支付陳金鋒的600萬年薪? 12/24 22:51
推 dan1984:偉哉~劉老闆 做生意真精明 12/24 22:54
推 lovecmgirls:五萬是有多多??= = 就算五百萬還是要替自己爭權益 12/24 22:59
推 Hammerii:樓上的"我愛1530"要是某天五萬變三萬可別靠北啊 12/25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