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onkey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楊松弦挑戰球團法理情 2004年12月08日 楊松弦(見圖)該不該或能不能回來?讓6球團差點就要打3對3籃球賽,聯盟想拿「默契」蓋 獅隊火鍋,使這兩個中文字繼「叛將條款」後再度成為被球迷幹譙的東西。 有離隊同意書 可簽約 從「法」的層面上來看,楊松弦、洪啟峰和宋肇基當初離開中信鯨隊,是因為管理問題,離 開之際也具領鯨隊離隊同意書,不再與任何球隊有契約關係也不受轉隊限制。 不涉任何聯盟規章限制,不論是鯨、La new熊或統一獅隊,只要他們歡喜甘願,薪水待遇談 得攏,就可以直接和楊松弦簽下職棒球員合約然後登錄,聯盟和其他球團無置喙餘地。 領隊群當殺手 守默契 然而楊松弦既是球技、人氣兼具的天生好手,為什麼6隊沒有搶著要人呢? 既然是「默」契,當然是有開不了口的理由。他並沒有跳槽台灣大聯盟,無需繳交回饋金。 但某些領隊之所以堅持,實在是他們終於認知聯盟不是檢察官或真調會,無法起訴任何人, 卻又礙於維持紀律、格調,不得不當起執行徒刑的殺手。 但,又為什麼有人撕裂默契為他背書,徒然掀起波折,ㄟ,一朗只是記者不是柯南,一樣是 佛曰不可說。 http://www.appledaily.com.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4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