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聯盟 整合始末(下)
【台北訊】
●1999年11月30日,味全龍宣布停權一年。
●1999年12月2日,中華聯盟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否決味全龍停權,統一、興農、兄弟
、和信四隊聲明表示永續經營。
●1999年12月15日,統一、兄弟、和信、興農四隊正式發表永續經營之聲明,並決議未依
規定繼續經營者,將處罰5000千萬罰款。
●2000年8月22日,職棒兩聯盟進行歷史性高峰會,簽署「合併協議書」,中華聯盟出席為
球團負責人興農牛楊天發、兄弟象洪瑞河、和信鯨林博義,統一獅民代表,那魯灣為董事
長陳盛沺,副董事長邱復生,兩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袁定文,體委會副主委鄭志富做見證
。合併工作小組中華聯盟初步決議由洪瑞河、律師黃虹霞代表,那魯灣則為董事張信行、
北體教授林敏政及高縣體委會副主委洪重信代表。中華聯盟希望那魯灣必須減成兩隊與中
華合併,同時必須一公司經營一球隊。
●2000年12月11日,那魯灣宣布兩聯盟合併觸礁,雙方對減隊及球隊經營各有堅持,談判
畫上休止符,原先是中華聯盟洪瑞河及那魯灣葛福鴻來談,但那魯灣最後將談判窗口改由
趙士強擔任。
●2001年2月7日,兩聯盟球團負責人會面,統一獅負責人林蒼生表示,願意幫助那魯灣解
決組織架構問題,合併案出現峰迴路轉,但堅持一公司經營一球隊型態。
●2001年8月16日,體委會召開「職業運動推動小組」會議,盼協助兩聯盟推動職棒合作
及合併事務,但兩聯盟意願不高。
●2002年1月2日,中華聯盟提出「併購」新構想,以代替毫無進展的「合併」案,體委會
樂觀其成,職棒朝向新整合努力。
●2002年4月2日,推動兩聯盟合併案,新任體委會主任委員林福德走訪兩聯盟,雙方均表
有誠意合併。
●2002年10月1日,兩聯盟在體委會主任委員林德福的見證下簽署「合併意向書」,中華聯
盟由會長陳河東、興農牛負責人楊天發出席,那魯灣則由董事長陳盛沺、副董事邱復生出
席,雙方都表示簽署後還要常務理事會認可後才生效力。意向書內容包括:體委會主導成
立新聯盟,名稱為「台灣職棒聯盟」,球隊僅限六隊,包括中華聯盟3.5隊,台灣大聯盟2
.5隊,雙方各有0.5隊合併,另台灣大聯盟剩餘的一隊,未來不得從事與職棒相關業務。台
灣大聯盟留下兩支完整隊伍,必須以獨立名稱加入新聯盟,原有控股的那魯灣公司可以保
留這兩隊各49%股權,但僅可參與一隊經營,惟規定那魯灣必須在年底釋出其中一隊股權,
屆時僅保有一隊。
●2002年10月17日,有職棒球團提議解散兩聯盟,中華聯盟再出資購買那魯灣股權合併,
統一、兄弟及中信三隊聯合表示不同意,同時再次堅持一公司一球隊原則。
●2002年10月31日那魯灣高層達成縮減兩隊之共識,將留下太陽及金剛兩隊,希望月底與
中華聯盟合併,中華聯盟開會決議,不出錢、不解散、那魯灣減兩隊不收權利金加盟。
●2002年11月26日兩聯盟高層會面,確定「一公司一球隊」之經營型態來合併,那魯灣先
將一支球隊出售給單一企業,本身可以保有一隊,但在明年底一定要再出售,同時違約跳
槽球員並未列入球員及球隊名單中。
●2002年12月11日兩聯盟合併草約出爐,同時傳出第一金控將購買那魯灣一支球隊,合併
更趨樂觀,中華聯盟負責起草合併草約,雙方律師就細節詳談,並且確定明年13日正式簽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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