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hawk (雲)
看板Bears
標題Re: [閒聊]在大魯閣和廖敏雄聊到鋒哥
時間Tue May 9 03:21:35 2006
※ 引述《eaglelee (牧羊人)》之銘言:
: 廖:"球隊付了他那麼多錢,哪有一點小傷就不出賽的道理。"
: "我們當年有傷在身還不是一樣照幹?"
: 果然老一輩的都沒有保護選手的觀念啊 (汗)
: 看來洪中算是進化很快的教頭囉?@@
我最近才在想鋒哥受傷被保護,跟複數年合約間的關係。
雖然我不清楚鋒哥的合約內容,不過如果沒有意外,
鋒哥在合約前三年受傷的話,理應不會遭到降薪處分。
那麼,從球團的角度出發,如果球員已有傷在身,
還繼續硬推他上陣,萬一結果是受傷更嚴重,甚至運動生命報廢大半,
那麼虧的除了球員,也包含在合約之內要繼續付薪的球團。
所以,正因鋒哥是這種高薪,尤其又是簽複數年合約,
所以熊球團才不敢冒這個會跟自己錢財過不去的險。
國內球員調薪都是一年一次,表面上叫做打的好就有回饋,
但對球團、教練團而言,他們對球員受傷自然較不害怕,
反正最慘也就只虧一季,下一季再談薪時就把受傷計算在其中。
其實繼續想下去,熊隊這種年輕球隊,
正是最好全面實行複數年合約的時候,
因為年輕,所以可以推測往後幾年,隊上球員的成績多半會增加,
調薪壓力也就會出來,
趁現在球員都還年輕時,球團簽比現在要高一點價碼的複數年合約,
實際上是划得來的。
假設往後球隊成績持續進步,造成球隊往後三年中,每年平均需加薪三成,
那麼現在對球員全體簽複數年合約,平均薪資提高四成,
三年下來得利的反而會是球團,而球員雖然少了調高薪的空間,
但至少打球受傷造成的收入損失風險,已有球團代為負擔,
球員其實也是贏家。
國內職棒有很多要改進的,薪資是其中一環,
我自己覺得薪資大幅調薪,比方說追上韓國,目前很難做到,
反而是複數年合約,成效多,而且三方(球團、球員、棒界)各有所得,
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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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趕論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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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位棒球選手,這輩子注定要死兩次,
一次是斷氣的那一天,
一次是他永遠離開球場的那一天。
——一位MLB 名將的退休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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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34.196
推 stckenny:重點是 沒其他球團跟進......問題夠大吧218.166.123.108 05/09 05:17
推 pelicanzero:等到其他隊發現有好處 自然會跟進了 140.112.125.84 05/09 06:52
推 deadchild:薪資差距不夠大 球團較無你說的調薪壓力 59.113.165.226 05/09 07:29
→ deadchild:先設法拉高差距 複數年合約才會有吸引力 59.113.165.226 05/09 07:30
推 stckenny:沒有自由球員的交易制度之前複數年約是 140.129.33.107 05/09 08:20
→ stckenny:沒有搞頭的 應該先求 球員工會的建立 140.129.33.107 05/09 08:20
推 HsiaoP:寫的不錯唷~但如上所說~無交易制度則無 140.109.160.62 05/09 10:34
→ HsiaoP:競爭性市場價格~也就是終一生被球團控制 140.109.160.62 05/09 10:35
→ HsiaoP:我指的是像其他國家的自由挖角與跳槽 140.109.160.62 05/09 10:36
推 bianfish:和奴隸差不多... 218.35.16.108 05/09 12:57
→ bianfish:申請大法官釋憲 218.35.16.108 05/09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