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
看板BaseballNEWS
標題[蕃薯藤] 烏龍安打命中裁判 規則引用攸關戰情
時間Sun Jun 19 22:21:17 2005
陳師正
06-19 15:50
誠泰興農關鍵雙重賽將決定第一席次,午間賽事的一支帶有烏龍味道安打,又引發
判決瞬間處理經驗不足問題。
當時的狀況是二壘有跑者張建銘,打者陳宗甫擊出的強勁球命中二壘審紀華文右腳
,距離本壘較近。依棒球規則判定,當時安打確實成立,但由於擊中裁判員的位置,
從電視鏡頭可發現裁判員當時明顯在二壘手鄧蒔陽之前,壘上跑者僅能前進一個壘包
;也就是說將形成一、三壘有人局面,牛隊能否順利攻下後續兩分還是問號。
棒球規則第5.09條敘述:在下列情況下屬比賽停止球,跑壘員得進一個壘或返回原
壘,該動作跑壘員不致被判出局。未碰觸內野手(包括投手)之界內球,於界外碰觸
跑壘員或裁判員,或通過內野手(不包括投手)之前碰觸裁判員。因擊球員成為跑壘
員而產生被擠進次壘義務之跑壘員應進壘。
【原附註】跑壘員雖觸球,裁判員認為有下列情形者,不應宣告出局。此時,仍屬
比賽進行中。(1) 觸及內野手後,再觸於跑壘員的界內球。(2) 未觸及內野手,但穿
過其股間或身體旁邊時立即觸及後方的跑壘員,且其他內野手已無機會對該球執行防
守行為時。
【原註】擊出之球通過投手後觸及立於內野區的裁判員時,為比賽停止球。擊出之
球於界內區域先觸及野手再於飛翔狀態中觸及跑壘員或裁判員時,如該球在還未落地
前被野手接獲時,不得視為飛球被接殺,仍屬比賽進行中。
不過也由於賽程密集與當時狀況的紊亂,誠泰教練團未出面針對引用規則錯誤進行
立即申訴,也造成該局最後結果是失去三分。但當時尚有其他壘審站在適當角度,裁
判應能第一時間做出改判;聯盟裁判組則在晚間賽事開打前,已經做出相關懲處等後
續處理。
http://sports.yam.com/show.php?id=000005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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