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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istory of PAP and Formulation of PAP^3 投手濫用指數的歷史及PAP^3的公式 在開始前我要對Rany的引言提出些質疑,"Research dating back to Craig Wright's The Diamond Appraised,所提到的100球是對於一個發展中的球員的上限" 這個沒有事實根據的觀點已經存來已久.Wright的上限很大,比起Prospectus(這書)所提 的上限還要寬容,回到Wright的書,這裡是他的建議.* (請注意Wright的觀點是老的觀點,所以不要拿Wright說的來說 沒有超過Wright的標 準呀,怎樣的.因為這是過時的觀念) 1.當Teen時,投手一季不要投200局,或是面對多於28.5個打者(為了不要投過多), 這不適用於菜鳥聯盟及冬季聯盟或是任何沒有合理時間的球季 BFS=28.5 平均投球數100 *(BFS=Batter Face per Start) 2.teen的投手 不能休息三天就先發,這代表著4人輪值在軟棒裡是不允許的 3.20~22歲的投手 一季的平均球數不要超過105球(BFS=30),一場球最多投130 4.22~24的投手 平均不要超過110球 如果夠強壯的話 一場球才能投140 Wright接下來提出五個讓投手進步的方法及三振的重要性 除非Rany在講的是15歲的投手 否則100球從來跟Wright講的沒關聯 ** 請一再的注意 Wright是老的觀念 所以有誰敢沒看完我文章 就亂戰說100球限制是胡說 我會槍斃你喔 因為我接下來會講100球怎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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