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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嚴重之攻擊裁判 : 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 : 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 ^^^^^^^^^^^^^^^^^^^^^^^^^^^^^^^^^^^^^^^^^^^^^^^^^^ : 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 ^^^^^^^^^^^^^^^^^^^^^^^^^^^^^^^^^^^^^^^^^^^^^^^^^^^^^^^^^^^^^^^^^^^^^^^^^^^^^^ : 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 : 本聯盟再次重申,所有選手都應具有運動員精神,在場中需絕對服從裁判判決,若遇判? : 爭議,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訴求,不可以暴力行為相向。任何參與比賽之人員,勿將個人? : 規行為合理化。各球團應加強球隊管理,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恪遵聯盟各項競技? : 定,共同維護台灣職棒之發展,而每一位球員都必須尊重裁判於比賽場中之威信,聯盟? : 不允許此類事情再度發生。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 : 體制之健全完備。 : 另Lanew球團劉保佑董事長於該日賽後立即向裁判致意,事後亦數度致電裁判組表示關懷 ^^^^^^^^^^^^^^^^^^^^^^^^^^^^^^^^^^^^^^^^^^^^^^^^^^^^^^^^^^^^^^^^^^^^^^^^^^^^^ : 之意,本聯盟對於劉董事長之善意表示肯定。 ^^^^^^^^^^^^^^^^^^^^^^^^^^^^^^^^^^^^^^^^ 第一次在熊版發言,若有不當之處,還請多多包涵(以下正文) 看到聯盟多加這兩段補充,心裡就不太擔心了 感覺聯盟應該是在給整件事鋪個台階下 既維護了裁判的尊嚴,也可以藉著大師兄的公開道歉 以"球員深感悔意"之類的理由,少判個幾場禁賽 (畢竟真的判大師兄禁賽一整季,今年票房大概要損失慘重) 劉董應該也是看出了這一點,所以球團馬上發出聲明稿 表示明天就會會同大師兄去向裁判道歉。 (整個判決事件就會這樣雷聲大,雨點小的落幕。球員回家繼續打球,裁判照常判比賽) 板友們也不必太過激動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黑特文: 說真的,個人對於聯盟這種處理手法實在難以苟同 大師兄動手就是不對,你要判個十場二十場 甚至整季禁賽我都沒意見,至少是有法有據的判決 可是聯盟今天的判決,一整個給我感覺就是"聽話的小孩才有糖吃" 假設明天真的如我預想的那樣,重判輕罰 那麼我得說:聯盟真的是極度缺乏法治精神,根本就是"老爺我爽了才算數" 要不然,大師兄(及其他三位球員)隔天就出來鞠躬道歉,這叫沒有悔意? 難道明天再去向裁判道歉就比較有悔意嗎? 真搞不懂聯盟是用甚麼標準再判斷的= = 還有,甚麼叫作"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 大師兄blog上面,分明針對第一波衝突道歉了 "三壘審balabala..."那段明明是在說第二波衝突, 怎麼拿來當成大師兄(對第一波衝突)毫無悔意的證詞啦.. 把兩個事件混在一起判決,這才是"誤導球迷之言論"吧。(別把球迷當笨蛋好嗎?) 本來星期日想衝新竹球場的,遇到這種鳥事,搞得心情都沒了... 以上黑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謝看完這篇落落長心得的板友。(直接按end也感謝啦..) p.s想請問眾板友,新竹場到底該不該去呢?實在很不爽聯盟,可是不去又會影響到 場上認真表現的球員,目前很猶豫...有人可以給點意見嗎? (那是本季la new唯一一場在新竹的,不去的話可能要等明年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96
foxlittle:去吧!寫海報表達意見~220.228.156.247 04/07 20:58
rickb9l:你想去就去 ~ 當去幫熊加油呀~ 124.8.237.181 04/07 20:59
redtootoo:去買東西 辦會員~~ 61.216.175.41 04/07 21:00
qghall:去看比賽,寫海報~~140.122.104.147 04/07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