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nger910 (慵懶的貓)
看板Bears
標題Re: [新聞] 4月4日象熊戰衝突 林智勝無限期停賽
時間Mon Apr 7 20:56:54 2008
: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嚴重之攻擊裁判
: 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
: 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
^^^^^^^^^^^^^^^^^^^^^^^^^^^^^^^^^^^^^^^^^^^^^^^^^^
: 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
^^^^^^^^^^^^^^^^^^^^^^^^^^^^^^^^^^^^^^^^^^^^^^^^^^^^^^^^^^^^^^^^^^^^^^^^^^^^^^
: 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
: 本聯盟再次重申,所有選手都應具有運動員精神,在場中需絕對服從裁判判決,若遇判?
: 爭議,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訴求,不可以暴力行為相向。任何參與比賽之人員,勿將個人?
: 規行為合理化。各球團應加強球隊管理,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恪遵聯盟各項競技?
: 定,共同維護台灣職棒之發展,而每一位球員都必須尊重裁判於比賽場中之威信,聯盟?
: 不允許此類事情再度發生。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
: 體制之健全完備。
: 另Lanew球團劉保佑董事長於該日賽後立即向裁判致意,事後亦數度致電裁判組表示關懷
^^^^^^^^^^^^^^^^^^^^^^^^^^^^^^^^^^^^^^^^^^^^^^^^^^^^^^^^^^^^^^^^^^^^^^^^^^^^^
: 之意,本聯盟對於劉董事長之善意表示肯定。
^^^^^^^^^^^^^^^^^^^^^^^^^^^^^^^^^^^^^^^^
第一次在熊版發言,若有不當之處,還請多多包涵(以下正文)
看到聯盟多加這兩段補充,心裡就不太擔心了
感覺聯盟應該是在給整件事鋪個台階下
既維護了裁判的尊嚴,也可以藉著大師兄的公開道歉
以"球員深感悔意"之類的理由,少判個幾場禁賽
(畢竟真的判大師兄禁賽一整季,今年票房大概要損失慘重)
劉董應該也是看出了這一點,所以球團馬上發出聲明稿
表示明天就會會同大師兄去向裁判道歉。
(整個判決事件就會這樣雷聲大,雨點小的落幕。球員回家繼續打球,裁判照常判比賽)
板友們也不必太過激動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黑特文:
說真的,個人對於聯盟這種處理手法實在難以苟同
大師兄動手就是不對,你要判個十場二十場
甚至整季禁賽我都沒意見,至少是有法有據的判決
可是聯盟今天的判決,一整個給我感覺就是"聽話的小孩才有糖吃"
假設明天真的如我預想的那樣,重判輕罰
那麼我得說:聯盟真的是極度缺乏法治精神,根本就是"老爺我爽了才算數"
要不然,大師兄(及其他三位球員)隔天就出來鞠躬道歉,這叫沒有悔意?
難道明天再去向裁判道歉就比較有悔意嗎?
真搞不懂聯盟是用甚麼標準再判斷的= =
還有,甚麼叫作"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
大師兄blog上面,分明針對第一波衝突道歉了
"三壘審balabala..."那段明明是在說第二波衝突,
怎麼拿來當成大師兄(對第一波衝突)毫無悔意的證詞啦..
把兩個事件混在一起判決,這才是"誤導球迷之言論"吧。(別把球迷當笨蛋好嗎?)
本來星期日想衝新竹球場的,遇到這種鳥事,搞得心情都沒了...
以上黑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謝看完這篇落落長心得的板友。(直接按end也感謝啦..)
p.s想請問眾板友,新竹場到底該不該去呢?實在很不爽聯盟,可是不去又會影響到
場上認真表現的球員,目前很猶豫...有人可以給點意見嗎?
(那是本季la new唯一一場在新竹的,不去的話可能要等明年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96
推 foxlittle:去吧!寫海報表達意見~220.228.156.247 04/07 20:58
推 rickb9l:你想去就去 ~ 當去幫熊加油呀~ 124.8.237.181 04/07 20:59
推 redtootoo:去買東西 辦會員~~ 61.216.175.41 04/07 21:00
推 qghall:去看比賽,寫海報~~140.122.104.147 04/07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