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qualMan (一鍋麵)
看板Bears
標題[心得] 與其搞這個超渡制....
時間Sat Oct 25 14:07:34 2008
看了很多的八卦傳聞,覺得這次阿中可能會像象隊蔡豐安、莊宏亮
一樣的下場了…
當初以為蔡豐安超渡事件只是個案,沒想到在LN又發生一次。
突然覺得,這種事可能以後還是會經常發生:
球團對於球員有疑慮,卻苦無證據證明。
是不是該成立一個制度來解決諸如此類的事情呢?
我只知道別人的讓渡制是不是用來解決這種事情的。
聯盟難道沒有法務部這種東西?
透過訂定統一的球員管理內規,以立法杜絕球員接觸可能危及
職棒經營的份子,強力的執行,我覺得現在各隊對球員的管理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透過一個制度讓球團可以將有疑慮(ex財產來源不明)的球員
申報給上級(ex紀律委員會)審查,球員也可提出有利於自己的
證據說明自己並未違反球員管理法規,經過審查後,若球團已有直接證據
則直接移交檢警,若沒有直接證據,但就該球員仍有疑慮的話就公布審查報告書
把球員被送審的原因以及調查結果公布,對球員的「自我管理」能力評等
同時,原球團可就審查結果採取收回或發給離隊同意書釋出兩種做法
該球員可成為自由球員 其他隊可以審查報告書內容情節為參考
決定是否簽下該球員
以上是我粗淺的想法,我還是覺得處理任何事情都要有相對應的制度
讓渡制度不是設計來處理「疑慮球員」的
只有制度的建立和聯盟公權力的執行 才以從制度面從管理面上去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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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記不得一個
名字,但或許你忘不掉。
我在某個片段裡朦朧而淡出,但有時若隱若現,如同一個無言的漂流木。
我可以帶走整個世界,而你卻可以選擇在岸邊駐足片刻,或許,你就永遠安居
在哪個小小的島。詩的語言,也留下,與你,長伴左右。
不要安慰我,
其實我不是一個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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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7.223
→ dowbatw:交給國家調查就好了,有監聽的super power 140.119.199.84 10/25 14:10
→ dowbatw:也不需要額外的制度… 140.119.199.84 10/25 14:10
→ dowbatw:所以說聯盟和球隊真的就是沒guts 140.119.199.84 10/25 14:11
推 lovebrige:整個制度沒改善,就想要國際賽上拿牌 118.168.43.36 10/25 14:22
→ lovebrige:奧運現在想起來還應該打更爛才會醒吧 118.168.43.36 10/25 14:23
→ lovebrige:當然有人會放大絕啦,上頭有苦衷啦 118.168.43.36 10/25 14:24
→ lovebrige:沒錯啊,繼續爛下去,不離不棄就對了 118.168.43.36 10/25 14:24
→ bonx06:莫在提210.240.249.204 10/25 14:27
推 lovebrige:整個聯盟都是人治凌駕於法治,超渡剛好符 118.168.43.36 10/25 14:30
→ lovebrige:合中華民族恰到好處點到為止的處理文化 118.168.43.36 10/25 14:31
→ lovebrige:多麼完美呀,就繼續下去吧,大家不要傷害 118.168.43.36 10/25 14:31
→ lovebrige:球隊喔 邱咪 118.168.43.36 10/2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