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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yzie (orzyie)》之銘言: :  我想,談薪資仲裁制度恐怕都還太遠了, :  眼前就有一個對於所謂「複數年合約」界定的問題。 :  根據蘇敬軒的說法,球團跟大師兄只是「談薪」,而非「談約」, :  那麼依照「不定存續期間」的中職制式合約,有沒有「換約」這檔事的存在? :  如果一般球員每年跟球團談薪水的結果,在意義上不是同意一份履新合約, :  而只是純粹就原合約內容調整浮動的薪資,那好像還勉強說得通。 :  但「複數年合約」,究竟是不是一份「合約」?或只是所謂的複數年薪資保障? :  如果是前者,顯然三年到期,應該還是有「約」的問題,而非只談「薪」, :  如果是後者,那中職和媒體應該要精確正名為「複數年薪資」才對, :  畢竟,從頭到尾,只有那一份不定存續的賣身契,才是最基本的有效合約,不是嗎? 這些問題,其實早在陳金鋒加入LA NEW的時候 李文彬就回答過了,只是年代久遠我找不到新聞連結了 就是中職有所謂的制式合約 一年一簽,而且只要球團有意續簽的話 就視同更新合約,只差後續談薪 要不是現在有弄出FA制度(先不管是玩真的玩假的) 簡直是"單向"的永久賣身契 就是球團要你的話你跑不掉,因為球團得以續簽 可是如果球團不要你的話,因為一年一簽 所以球團不跟你續簽,一腳踢掉 而當年鋒哥加入中職,有人就說鋒哥這樣跟LA NEW簽複數年合約 會不會有違中職的制式合約制度 李文彬的回答是說,複數年合約那是球員跟球團的事 形式上,鋒哥還是跟中職其他球員一樣 每年都要簽聯盟所謂的制式合約,交給聯盟備查 所以之前有些球迷會誤以為鋒哥走完複數年合約 就是無約狀態,可以跟加入其他球隊(有意願的話) 其實是錯的,因為鋒哥也跟一般球員一樣 要簽所謂的制式合約 對制式合約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這個網頁: http://www.baseballtaiwan.net/libros/cpbl/cpblcontract.html 這陣子不管是聯盟,或是猿隊,會覺得這事件站得住腳 應該就是依照第22條的規定 簡單說,除非大師兄不打中職了,不鳥這些規定 不然如果還要繼續打的話,這樣的動作會不會不給球團面子 球團會不會搞你,就繼續看下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47.3 ※ 編輯: aalittle 來自: 122.116.147.3 (01/12 10:07)
BraveCattle:所以之前就說照CPBL的制度沒錯,但沒人 210.69.124.41 01/12 11:25
BraveCattle:不覺得CPBL有自己玩法的 210.69.124.41 01/12 11:25
chuck158207:合約年打這樣還只能31萬,比一萬元打 140.114.232.85 01/12 11:42
chuck158207:法還慘耶,不爽一下也是正常的嘛 140.114.232.85 01/12 11:43
VaROne:說句難聽話,不定期存續契約根本違憲 124.9.131.1 01/12 11:51
atltc:嚴重侵害工作權了吧?? 140.112.158.3 01/12 12:31
oryzie:當然沒有違憲,連有無違法都還有得辯,不然 90.206.186.48 01/12 12:38
oryzie:怎麼會到現在還動不了它?老實說,這種情況 90.206.186.48 01/12 12:38
BraveCattle:有沒有違憲大法官說了算,有沒有違法, 210.69.124.41 01/12 12:39
oryzie:要是在一般行業,沒有什麼好被動期待體制改 90.206.186.48 01/12 12:39
BraveCattle:也要球員去勞委會糾舉才會有行政解釋 210.69.124.41 01/12 12:39
BraveCattle:,基本上CPBL的球團都太好說話了 210.69.124.41 01/12 12:40
BraveCattle: 員 210.69.124.41 01/12 12:40
oryzie:革的,就是團結,衝撞。 90.206.186.48 01/12 12:40
oryzie:有個問題,我的理解是釋憲只能針對現有法條 90.206.186.48 01/12 12:56
oryzie:,職棒的契約行為,除了勞基法適用範圍的排 90.206.186.48 01/12 12:58
oryzie:除,聲請釋憲有可能從哪裡下手? 90.206.186.48 01/12 13:01
oryzie:而且確認有無違法還是必然的第一步,但要解 90.206.186.48 01/12 13:10
oryzie:釋的法源,除了勞基法,還有別的嗎? 90.206.186.48 01/12 13:11
BraveCattle:釋憲是指對法律或命令有沒有抵觸憲法, 210.69.124.41 01/12 13:33
BraveCattle:和違不違法可能層面不太一樣 210.69.124.41 01/12 13:34
oryzie:對阿,但沒有官司或明顯爭議(討論違法與否 90.206.186.48 01/12 13:39
oryzie:),要讓公務機關、法官或立委覺得有聲請釋 90.206.186.48 01/12 13:39
oryzie:憲的必要,也不容易吧? 90.206.186.48 01/12 13:40
BraveCattle:所以要靠人來衝撞一下XD 210.69.124.41 01/12 13:43
lwei781:要有人上法院玩一次 140.117.35.248 01/12 14:55
shepell:這是私權爭執 釋憲? 140.112.25.185 01/12 20:18
oryzie:假設是上法院,看官司怎麼打,重點是法官認 90.206.186.48 01/12 21:30
oryzie:不認定有聲請釋憲需要,也跟哪一個法條需要 90.206.186.48 01/12 21:31
oryzie:解釋有關。非常不容易,但若有一定社會輿情 90.206.186.48 01/12 21:33
oryzie:應該並非不可能吧?當然如果針對現有法條, 90.206.186.48 01/12 21:34
oryzie:就能找到有力之處,自然不用釋憲這種奢想。 90.206.186.48 01/12 21:36
oryzie:但說到底還是議題到底做不做得起來,以中職 90.206.186.48 01/12 21:40
oryzie:球員的現狀,只怕是阿婆生子…唉… 90.206.186.48 01/12 21:41
j3307002:中職球員這種沒種合法衝撞只敢放水拿黑錢 123.194.145.80 01/12 23:33
j3307002:的貨色,真的沒必要盲目亂挺 123.194.145.80 01/12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