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oon (淡妝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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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僅次陳金鋒 林智勝合約為中職史上第三高!
時間Wed Jan 19 16:32:09 2011
2011.1.19 今日新聞
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拿打點王、球隊打進季後賽等,都在智勝的激勵獎金範圍內,」Lamigo Monkeys桃
猿隊領隊蘇敬軒說道;經過數日的商談,桃猿隊今天(19日)與林智勝談定5年總額最
高3000萬元合約,球團很肯定林智勝過去3年的表現。
陳金鋒在2005年年底回台投身中華職棒,2006年與當時的La new熊簽下3年3千萬元的
複數年合約;09年再和熊隊簽3年合約,總值3003萬元。
林智勝5年總額總值3000萬元合約,僅次陳金鋒,排中職史上第三。
之前因為與桃猿隊球團談薪過程有落差,林智勝還缺席體檢與開訓,被罰了10萬元台
幣,經過多日的詳談,終於談定合約。
蘇敬軒表示,「18日晚上球團密集與智勝談,在今天有了結果。」
桃猿球團提5年複數年合約,每年月薪依序是新台幣37、39、40、42及43萬元,同時也
為林智勝規劃總額達588萬元的激勵獎金,5年合約總值為新台幣3000萬,今年智勝為
月薪37萬元。
蘇敬軒表示,「打點、團隊成績兩個重點項目以及一些細項,都是林智勝激勵獎金的
範圍,若他拿下打點王、以及球隊打進季後賽,都可以獲得激勵獎金。」
2004年加入熊隊的林智勝,2009年以職棒生涯目前為止最多的31發全壘打奪得全壘打
王,2010年以21支全壘打再次拿下全壘打王頭銜,且以79分打點奪打點王;蘇敬軒說
,「球團相當肯定智勝過去3年的表現。」
蘇敬軒表示,球團與林智勝簽訂的這份合約,「會跨過聯盟所規定『累計9個球季年資
,即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若中間有國外球團想吸收智勝,到時我們就按照中職聯
盟的規定走。」
http://www.nownews.com/2011/01/19/341-2683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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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cw:等待是值得的 球迷是盲目的 ~ 122.121.5.242 01/1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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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ve0819n:中華職棒的規定?? 看不太懂 114.24.197.30 01/20 00:37
→ love0819n:是補償金的意思嗎 還是要等約完才放人? 114.24.197.30 01/20 00:37
推 zenuo:應該是轉隊費要用當年年薪 等於更難出國220.128.230.151 01/20 12:41
→ zenuo:球團間接用長約先綁人 這份合約簽的有意義220.128.230.151 01/20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