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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rkman (涼雨)》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 作者: Seki (曾經美好的時光) 看板: BaseballNEWS : 標題: [自由] 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台灣」規範 : 時間: Fri Jan 23 03:10:59 2009 : 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台灣」規範 : 曹錦輝和耿伯軒與象熊加盟談判相繼遭遇困境,共同點是都由經紀人出面代表,因 : 與球隊條件談不攏,目前都陷入僵局。無論中華職棒目前適不適合「經紀人制度」, : 往後旅外球員陸續回流,球隊都得面臨相同的問題,不如及早與經紀公司訂定協商 : 規範,否則雙贏局面很可能變成雙輸。 : 自從2005年底陳金鋒返台加入熊隊後,成為中華職棒有經紀人代表球員談判的先驅, : 當時熊隊展現高度誠意,雙方談判過程相當順利,很快就敲定6年複數約,前3年年 : 薪1000萬的條件,2006年陳金鋒也帶領熊隊奪得隊史首座總冠軍,堪稱雙贏局面。 : 但是去年黃政琦加盟鯨隊、張誌家加入熊隊,也都是透過經紀人談判,過程就不像 : 陳金鋒當時那麼順利。去年底旅外球員大舉回流,曹錦輝與耿伯軒再度面臨談判困 : 境,再度凸顯相關規範不足的問題。 : 以美國職棒為例,大聯盟官方規定合約談判過程,球隊可以要求球員在經紀人陪同 : 下親自出席1次,但中華職棒欠缺相關規範,導致象隊要求與曹錦輝親自談判卻不得 : 其門而入,在不了解球員真正意願下,談判進展自然有限。 : 熊隊領隊郭建霖指出,中華職棒環境與美國職棒不同,沒有自由球員制度,市場規 : 模無法相提並論,經紀人運作的空間有限,另一個關鍵則是球員與經紀人關係也不 : 同,郭建霖說:「在美國,經紀人是服務球員,但中華職棒不像大聯盟,並非台灣 : 球員的終極目標,需要經紀公司居間引薦旅外發展,球員反而得聽令行事,講話自 : 然不敢大聲。」 : 無論如何,目前中華職棒球隊面臨與經紀人談判的次數會愈來愈高,彼此應該就目 : 前常遭遇的問題,訂立可行的協商機制,建立雙方互信基礎,球員能拿到理想的條 : 件,球團也能獲得實質戰力提升,才是美事一樁。 : (記者林三豐) : 自由時報 2009-1-23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23/today-sp11.htm 根本沒有必要訂什麼協商規範, 經紀人是跟球員簽合約, 代表球員跟球團談判, 又不是跟球團簽合約, 跟球團談是談球員的薪水, 兩方本來就是資方跟勞方在談判, 過程會有摩擦是正常, 錢誰不會計較, 看誰有辦法去說服誰罷了, 成交就代表雙方有共識如此而已, 再者, 更不用所謂歷史紀錄定薪水, 錢是活的不是死的, 談判也是活的不是死的, 這種東西只能當作參考用, 實際還是要靠雙方的交涉手腕, 經紀人為了替球員爭取更多薪水, 當然會提更多優勢來抬高球員的價值, 球團為了考量自身的利益當然會提球員不利的因素, 就看雙方能夠說服誰罷了, 以MLB未成為自由球員來說, 有些談判到最後還是要靠薪資仲裁來決定紛爭, 避免走上法律途徑, CPBL要進步必須先正視這點, 先健全你的仲裁法庭, 起碼樹立一種讓球員跟球團方都信任的威信, 我相信這對雙方來說, 都是一個好的開始, 這才是最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