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kman (涼雨)》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 作者: Seki (曾經美好的時光) 看板: BaseballNEWS
: 標題: [自由] 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台灣」規範
: 時間: Fri Jan 23 03:10:59 2009
: 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台灣」規範
: 曹錦輝和耿伯軒與象熊加盟談判相繼遭遇困境,共同點是都由經紀人出面代表,因
: 與球隊條件談不攏,目前都陷入僵局。無論中華職棒目前適不適合「經紀人制度」,
: 往後旅外球員陸續回流,球隊都得面臨相同的問題,不如及早與經紀公司訂定協商
: 規範,否則雙贏局面很可能變成雙輸。
: 自從2005年底陳金鋒返台加入熊隊後,成為中華職棒有經紀人代表球員談判的先驅,
: 當時熊隊展現高度誠意,雙方談判過程相當順利,很快就敲定6年複數約,前3年年
: 薪1000萬的條件,2006年陳金鋒也帶領熊隊奪得隊史首座總冠軍,堪稱雙贏局面。
: 但是去年黃政琦加盟鯨隊、張誌家加入熊隊,也都是透過經紀人談判,過程就不像
: 陳金鋒當時那麼順利。去年底旅外球員大舉回流,曹錦輝與耿伯軒再度面臨談判困
: 境,再度凸顯相關規範不足的問題。
: 以美國職棒為例,大聯盟官方規定合約談判過程,球隊可以要求球員在經紀人陪同
: 下親自出席1次,但中華職棒欠缺相關規範,導致象隊要求與曹錦輝親自談判卻不得
: 其門而入,在不了解球員真正意願下,談判進展自然有限。
: 熊隊領隊郭建霖指出,中華職棒環境與美國職棒不同,沒有自由球員制度,市場規
: 模無法相提並論,經紀人運作的空間有限,另一個關鍵則是球員與經紀人關係也不
: 同,郭建霖說:「在美國,經紀人是服務球員,但中華職棒不像大聯盟,並非台灣
: 球員的終極目標,需要經紀公司居間引薦旅外發展,球員反而得聽令行事,講話自
: 然不敢大聲。」
: 無論如何,目前中華職棒球隊面臨與經紀人談判的次數會愈來愈高,彼此應該就目
: 前常遭遇的問題,訂立可行的協商機制,建立雙方互信基礎,球員能拿到理想的條
: 件,球團也能獲得實質戰力提升,才是美事一樁。
: (記者林三豐)
: 自由時報 2009-1-23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23/today-sp11.htm
根本沒有必要訂什麼協商規範,
經紀人是跟球員簽合約,
代表球員跟球團談判,
又不是跟球團簽合約,
跟球團談是談球員的薪水,
兩方本來就是資方跟勞方在談判,
過程會有摩擦是正常,
錢誰不會計較,
看誰有辦法去說服誰罷了,
成交就代表雙方有共識如此而已,
再者,
更不用所謂歷史紀錄定薪水,
錢是活的不是死的,
談判也是活的不是死的,
這種東西只能當作參考用,
實際還是要靠雙方的交涉手腕,
經紀人為了替球員爭取更多薪水,
當然會提更多優勢來抬高球員的價值,
球團為了考量自身的利益當然會提球員不利的因素,
就看雙方能夠說服誰罷了,
以MLB未成為自由球員來說,
有些談判到最後還是要靠薪資仲裁來決定紛爭,
避免走上法律途徑,
CPBL要進步必須先正視這點,
先健全你的仲裁法庭,
起碼樹立一種讓球員跟球團方都信任的威信,
我相信這對雙方來說,
都是一個好的開始,
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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