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ter (飛梭幽影)
看板Bears
標題Re: [討論] 有沒有外野手租借制度
時間Sat May 23 00:31:32 2009
※ 引述《mijas (Tapas)》之銘言:
: 最近看到統一跟兄弟因為主力外野手荒
: 硬把一些不成熟的外野手拉上先發
: 反觀lanew這邊...有實力的還被冰
: 如果能像歐洲足球一樣
: 有個租借制度 可能租幾個月或半年 付上等價的租金
: 這樣一方面lanew可以收租金物色好洋將
: 也可以讓沒機會上場的外野手不至於被冰壞
: 真希望開個領隊會議弄出這種制度...
租借球員制度在某些職業運動有 , 但是有幾個問題使得在中華職棒執行有困難
1.租借球員 , 球員薪水由原隊伍支付 , 租用球隊付租金給球員母隊
不過可以視情況訂立獎勵租借球員 , 比方說有功勞發獎金之類的
但是不能在同一聯盟裡對上母隊 , 以避免發生不公平的比賽
同時要受到聯盟更上層的監督單位 (如某某總會之類的) 監督
中華職棒上層並未有任何監督單位 , 玩下去會有問題的
2.比較常態的是跨聯盟的租借!!比方說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聯盟
然後今年A聯盟的某隊多了某某球員 , 用不上他但又是潛力股不想浪費
就可以把他租給B聯盟需要這個球員的某隊
因為 AB 聯盟在季賽對不到 , 所以也沒有這樣的問題
如此一來某某球員不用擔心被冰在板凳 , A聯盟某隊等於是讓他去B聯盟上場學經驗
然後還可以從 B聯盟那隊賺到租金 , 當然就願意了
3.操壞的問題....球員使用規範在自己隊可能還沒什麼
但是租借球員到他隊結果被他隊操壞那可是很嚴重的問題
目前職棒環境在球員保護這方面還不成熟 , 光這一點就難以說服四隊把球員租出去
除非也弄個什麼運動傷害保險之類的東西 , 在租用合約註明使用規則
或是固定每週/兩週/月...做一次體檢 , 確認租出去的球員身體並未超過負荷
坦白說 , 依據這三點
第一點....現在只有四隊 , 變成這個租來的選手只能跟兩隊交戰 , 那租來有什麼用?
第二點....那來的另一個聯盟? 台灣大聯盟已經不在了啊!還是要租給台電合庫城市隊?
第三點....租外野手去象隊是自殺的作法 , 別隊把投手租給紅中是瘋了的作法
所以租賃選手目前在中華職棒應該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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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流 1974年第一次在東南亞打自由搏擊就得了冠軍,1982年打贏了日本重砲手雷龍
大師兄道:接著連續三年打敗所有日本空手道高手,贏得全日本自由搏擊冠軍
中國古拳法唯一傳人鬼王達,被喻為空手道剋星,綽號「魔鬼筋肉人」
辣妞熊 1998年第一次在世界盃出賽就得了全壘打王,2001年打贏了日本隊轟出雙響砲
大師兄道:接著連續六年棒打所有日本王牌投手,贏得全日本最不想面對打者冠軍
善化古擊法唯一傳人陳金鋒,被喻為日本殺手,綽號「台灣巨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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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59.34
推 xaviercheong:第三點同感,那有可以跟其他國家的職140.112.214.241 05/23 00:43
→ xaviercheong:棒這麼玩嗎?140.112.214.241 05/23 00:44
→ shter:不可能,因為其他國家職棒也沒有借將制度 59.115.159.34 05/23 00:47
→ shter:不然洋將來台打工都用借得就好了不需要簽 59.115.159.34 05/23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