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pcsixth (陽春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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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打假球重挫職棒 治亂世用重典
時間Mon Oct 12 00:01:27 2009
打假球重挫職棒 治亂世用重典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0-11 13:54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
打假球歪風嚴重傷害職棒形象,讓國內許多球迷反感,終於有立委主張
「治亂世只好用重典」,提案修法重罰。
針對近年來國內職業運動打假球事件層出不窮,國民黨籍立委孫大千、趙
麗雲提案,
未來不論是賭職棒、職籃等職業運動,如果以暴力手段介入比
賽結果而賭博的話,可處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
萬元以下罰金;非法經營以職業比賽結果來賭博的人,處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過去台灣對於涉及職棒簽賭者的判刑並不重,主導打假球的組頭,雖然每
每獲利千萬元以上,但在「黑鷹事件」中,組頭也僅分別被判刑1年到2年
6月不等,輕判的結果讓打假球的事件不斷發生。
提案的孫大千表示,自己雖然看職棒的機會不多,但是身邊有許多朋友對
於台灣的職棒運動是有所期待的,對於打假球這種「背叛」行為無法諒解
,因此孫大千在與警政署討論過後,提出以重刑遏阻職棒賭博歪風的方法
,他說,「治亂世只好用重典」。
出身體育界的國民黨籍立委黃志雄表示,對於孫大千與趙麗雲的提案,他
也認為「治亂世應該用重典」,尤其棒球是台灣國球,一再發生職棒打假
球事件,已經重創國球的形象,因此他也贊成這次的修法。黃志雄說,過
去職棒簽賭的判決都太輕,難收遏阻職棒簽賭歪風的效果。
不過,治亂世用重典的概念雖然清楚,但是在法律實務上可能產生罪罰不
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對此,孫大千表示,當初定重刑就是為了遏阻職業
運動賭博的歪風,以改變過去職棒簽賭都遭輕判的狀況,不過,他認為,
相關刑度還可以再做討論。黃志雄也說,相關問題未來修法時也將再就詳
細法案內容討論。
職棒簽賭對於台灣體育界已經是陳年問題,立委提出「治亂世用重典」的
提案,可望為未來遏阻打假球踏出第一步,但後續規劃與執行,還有待觀
察。
中央社 2009.10.11
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10/2009101148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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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nnyFortson:支持!!!不過台灣目前好像沒有職籃... 61.228.107.155 10/12 01:05
推 fushi:現在這樣才是罪罰比例不均吧 流失多少觀眾 97.81.77.224 10/12 02:00
→ fushi:中職應該跟被判刑的要求民事賠償 97.81.77.224 10/12 02:01
推 Light3000:推!但我還是比較贊成最高上限無期徒刑 140.114.66.157 10/12 09:41
→ Light3000:簽賭真的太過分了...... 140.114.66.157 10/12 09:41
推 qoop:太輕了 現在監獄這麼多人 大多會假釋出獄 114.43.198.107 10/12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