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ter:中職有讓渡,可是沒有規則五選秀 59.115.155.80 11/30 22:24
※ 引述《IamKmKm (曾政承專殺韓狗)》之銘言:
: 雖然摸頭的意思比較重 不過這是個機會 政客什麼都不懂
: 所以跟他講理念可能很難達成什麼實際的成效
: 直接要東西最快
: 這是出問題的是中職 所以針對中職 政府可以施加壓力
: 1.自由球員制度 並將球員納入勞基法保障
: 2.廢除領隊制度 讓渡制度 不允許離隊同意書再出現
: 3.由社會賢達擔任中職會長(如李遠哲) 加強聯盟決議力
: 4.租稅獎勵 以施加改革壓力
: 5.地檢署確實認養
: 6.承諾掃蕩黑道-簽賭-打假球共犯結構
: 7.不允許打假球的球員 再進入球界 任教 打球等
: 這應該是最後一次刮骨療毒的機會了............
: ※ 引述《AhUtopian (It's my Life)》之銘言:
: :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看板: Baseball
: : 標題: [問題] 明天早上八點總統府!棒球國是會議的起點!
: : 時間: Mon Nov 30 11:27:19 2009
: : 剛才我接到電話,
: : 明天早上八點我跟昨天活動總指揮許賢文(文哥),
: : 受邀參加由府方舉辦的座談會,
: : 與會者政府方面將由總統、行政院長為首帶領各部會出席。
: : 各位,
: : 我們的聲音被聽見了!
: : 如果各位有什麼相關的資料文案願意提供給我們,
: : 請透過以下方式:
: : 《連絡我們》
: : 部落格: http://baseballalive.pixnet.net/blog
: : 信箱: basebaLLLivetbaa@gmail.com
: : 聯絡處傳真:02-27080812
: : 我們也會盡快的將會議發言大綱擬好!
關於第2點個人有點小意見
讓渡(WAIVER)本身並沒有錯誤,錯誤的是中職版本自以為是的解釋
就中職讓渡制度僅需做小幅修改,即可使其缺陷降至最低
中職目前制度是,當球員被A球隊放入WAIVER名單,其餘球隊B C D有120小時的時間接
觸,而A球隊可在119小時內隨時撤銷WAIVER,當球員未被接收,此時球隊可與球員談新約
,不受最多減薪幅度為30%的限制。而球員也不願意接受下放2軍,此時把球員揮棄,球員
必須等到隔年下半季開始之日一年之後,重新加入原母隊,無其餘去處。
個人的看法是,當B C D球隊願意接受以WAIVER吸收該名球員時,就必須承接原有合約
,以當時戰績作為吸收先後次序(戰績最差者有優先吸收之機會)而當WAIVER時間一過,
代表B C D球隊認為該球員並沒有A球隊開出之價值,此時即可自由接洽,另因中職目前
無球季中途吸收無合約之球員的方法,因此建議WAIVER不學習MLB方法任何時間皆可
WAIVER,個人認為就以上半季結束後一個禮拜這個空檔,以及總冠軍賽結束後一個月,各
隊提出WAIVER名單,讓各球隊去做抉擇。至於WAIVER時間結束後,乃至球季未開打前,球
隊可隨時根據秋訓 春訓狀況來決定球員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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