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la (zerola)
看板Bears
標題Re: [心得] 認真看完劉董受訪的感想
時間Wed Dec 2 20:57:31 2009
※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劉保佑老闆一直提出,需要一個適當的法律來應對現行的狀況
: 我也有同樣的想法,詳細如下:
: http://geppyxx.pixnet.net/blog/post/29668782
: 主要是說,從歷年的簽賭案看起來,無論是組頭還是球員,刑期都過輕
: 尤其是組頭部份,經常進去沒多久就又出來,但是獲利呢?
: 從一個球員一場比賽可以拿動輒數十至數百萬看起來,我想這一點罰則是無法嚇阻黑道的
: 立法救國球是時候了,只是某些民代,是不是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咧……?
主要,還是要從法律面去著手
看看歷年來身為偵察主體的檢座,分析組頭和球員的行為後
只能用刑法上的"詐欺罪"去起訴,
詐欺罪相較於危及人身安全與自由的殺人、強盜、搶奪罪
自然比較低~
若過於偏低~檢方求處無門,法官也是依法判刑~
自然整個行政部門、司法部門會鄉愿、被動地覺得"依法辦理,仍無法滿足民眾"
那麼或許真的要求且助於"立法部門"的立法自由了~
不妨推動"棒球運動條例"
性質像是行政刑法~
從組頭、地下簽睹站、涉睹球員與教練等~全都依刑法裡面的詐欺罪"特別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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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Smallgood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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