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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12/24 02:27 廖德修/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廖德修/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常務理事會昨天通過實施自由球員制度,自明年球季開始實施,凡從2003年起, 打滿9個球季(每季登錄一軍至少125天)即為自由球員,而打滿6球季可先取得旅外資格 。亦即如象隊彭政閔、獅隊潘威倫、熊隊林智勝等明星球員,明年球季結束均可嘗試旅外 。 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按規定最快2011年球季結束後,中職即可產生第1批自由球員( FA)。聯盟將在例行賽結束3天內公告取得FA資格的球員,接下來7天這些球員可決定是否 行使FA的權利。下次再成為FA則須再打滿4年,依此類推。 凡決定行使FA權利者,新球季薪資的上限為原薪的150%。若在同年底前成功轉至新球團 ,新球團必須付給舊東家「轉隊費」,金額為該球員原年薪的2.5倍;或原年薪的1.5倍與 25人保護名單外的選手1名。抑或該選手年薪的1.5倍,加上新東家在未來選秀會的第1輪 權利。 中職版的自由球員制度還有個「但書」,就是行使FA權利的球員,若未能在同年底談定轉 隊,拖到翌年才交涉成功;則該球員新球季薪資的上限將降為原薪的125%,且新東家付 給原球團的補償金也自動減半。 不過這個制度的設計,有可能讓新東家故意拖到隔年才與FA球員簽約,以節省薪資。對此 聯盟表示,其實在日本職棒,若跨年後仍談不成,新東家就不須再補償舊球團。這方面中 職採取折衷措施,已算有所改進。 此外,在球員旅外的規定方面,韓職球員是打滿7年即可旅外、9年成為FA。日職則為打滿 7年,可先取得入札制度資格,滿8年成為國內FA、9年才可旅外。 日韓FA制度的用意都是希望先穩定國內職棒的環境,相較之下,中職球員取得旅外資格的 年限已較日、韓縮短。而且現階段還有一些球員的合約中有「旅外條款」,也不致受限制 。聯盟表示,實施這套FA制度是希望環境穩定下來,日後才有發展的空間。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4/4/1xja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209
chuck158207:限制一百五十趴???220.136.210.242 12/24 11:20
clarkman:拖到明年變125%,有什麼改進阿.... 211.22.144.222 12/24 13:02
f230072828:這三小自由球員 還有薪資上限勒 163.21.79.118 12/24 13:11
shter:拖到明年那個是必要的,防止交易死水化 220.137.23.70 12/24 16:20
shter:比方說熊牛兩隊都想買一壘手,恰恰和高國慶FA 220.137.23.70 12/24 16:24
shter:熊牛一定先搶恰恰,這時恰與象就會待價而估 220.137.23.70 12/24 16:25
shter:如果恰象一直等熊牛喊價,交易就會死水化 220.137.23.70 12/24 16:26
shter:避免原球團跟球員騎驢找馬,會有這樣的限制 220.137.23.70 12/24 16:27
shter:因為恰一直游走在熊牛間,就會壓縮高國慶市場 220.137.23.70 12/24 16:29
shter:而且球隊基於戰力考量可能要補的洞很多 220.137.23.70 12/24 16:30
shter:為一個位置拖那麼久,會影響對明年的整體佈局 220.137.23.70 12/24 16:31
shter:比方熊隊今年買人預算只夠買一位,但12B都洞 220.137.23.70 12/24 16:32
shter:為了補1B跟恰談,結果拖到最後還是沒買下的話 220.137.23.70 12/24 16:32
shter:2B又被人買走了,就兩頭都補空 220.137.23.70 12/24 16:33
shter:有這但書,期限到前談不攏,球隊就可能改買2B 220.137.23.70 12/24 16:33
shter:為了怕自己交易不出去或落得薪資上限緊縮 220.137.23.70 12/24 16:34
shter:球員也會積極進行交易,避免變成死水 220.137.23.70 12/24 16:35
Sanchers:1-3樓全被釣中...... 118.170.33.16 12/24 19:24
smilearies:我比較疑惑 下次再成為FA還要再4年? 114.44.192.17 12/2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