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 引述《cs410567cs (dinosaur)》之銘言:
: : 當閒聊吧
: : 建議熊隊可以安排測謊
: : 準確度高達9成(我只記得超過9成)
: 測謊在實務上經常出現「無法判讀」的情形,並沒有像你說的準確度這麼高
: 再者,測謊不得為有罪判決之唯一依據
: 所以與其安排測謊,不如直接請徵信社監控球員,或是乾脆採行軍隊化管理算了
: 以後手機一律公發,兩兩點名以後還出門的一律開除之類的,都比測謊來得好
那麼,偽造文書的人該當何罪呢?
(我指的是某個發文的人涉及偽造古文,這樣的人大概沒什麼資格在本板說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