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用推文很累,一次打好了
: 您說到視情況可以記一高犧一失誤
如果球亂彈最後確實接捕就沒有失誤了啊,而跑者回來得分就只記高犧。
一樣~~只要球碰觸到野手跑者就可以離壘起跑,跟確實接捕無關
: 相反也可以視情況記"安打"
: 高犧本來就是會讓打者出局的飛球才會記高犧,不然就記安打就好了
: 我前面打了一大串,你只拿失誤這種額外延伸的情況來回應
: 那我前面是寫心酸的就是?
: 我前面說一二壘想想應該是不對的
: 如果跑者在失誤發生時,若跑者沒有先做回壘的動作則是把打點記在失誤上
: 這是在強調「確實接補」的差別
^^^^^^^^^^
差別喔~~~就只有打者有沒有出局的差別啊
還有問題嗎?
噎~~你舉的例子還沒超出棒球規則的邏輯。我真的看不出來你要表達什麼?
"魔投手"裡面騙跑者提早離壘的橋段還合理多了...
※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 引述《eminemqoo (Go Go Power Rangers)》之銘言:
: : 如果球亂彈最後確實接捕就沒有失誤了啊,而跑者回來得分就只記高犧。
: : 一樣~~只要球碰觸到野手跑者就可以離壘起跑,跟確實接捕無關
: 誰規定球碰觸到野手,跑者就可以離壘起跑?
棒球規則規定的
規則6.05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A) 其界內飛球或界外飛球(擦棒被捕球除外)為野手「確實接捕」時。
【註一】參考2.15野手於球觸地前接獲者,視為「確實接捕」,其間雖在
手中彈跳不定(Juggle),或觸及其他野手之情形,但只要球未落地即可。
跑壘員於第一位野手接觸飛球的瞬間,即可離壘。
光這條就夠清楚了,你還要補充什麼?
: 那條規則不是用來這樣看的
: 照你的說法,那球被打擊出去時,跑者沒站在壘包上又算什麼?
你可以像悟飯一樣跳N層樓把飛球接下再傳球,離壘的跑者回壘不及就出局了。
: 他們都離壘啦,球也還沒碰到野手啊
誰說不能離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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