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man (涼雨)
看板Bears
標題[轉錄][自由] 旅外自由球員截止 智勝、嘟嘟、阿福登記
時間Tue Nov 2 03:06:29 2010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1CpmqDCv ]
作者: tjbulls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 看板: BaseballNEWS
標題: [自由] 旅外自由球員截止 智勝、嘟嘟、阿福登記
時間: Tue Nov 2 02:55:06 2010
〔記者鄭又嘉/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行使「旅外自由球員資格」權利昨天是最後一天
,在截止之前,包括熊隊林智勝、獅隊潘威倫、牛隊陽建福都繳交意願書,加上先前
的象隊彭政閔,明年中職最多可能有4名球員放洋,剛好1隊1人。
潘威倫想要挑戰日職夢想已久,以他才28歲,正值巔峰的年紀其實不無機會,潘威倫
日前曾表示,不考慮「從二軍開始打」的方式,若對方有意願,就是直接從一軍出發
,至於美國職棒,他則認為自己球速不夠突出,變化球也不特別犀利,發展空間有限
因而意願不高;陽建福則是在昨晚8點多,才透過球團傳真意願書,成為最後一位申請
人,他預計也以到日職發展為主。
林智勝方面,從高中時代就有球探在接觸,他也把今年洲際盃當成試金石。此次洲際
盃他的表現雖然不差,但最令人期待的長打火力沒有太驚人的發揮,或許也會影響到
身價,但他還有亞運可以表現。
據了解,美、日球探都對他保持一定程度的興趣。
根據聯盟規定,未來3人若與國外球團簽約,該隊必須付給母隊球員今年年薪至少2.5
倍的轉隊費(潘威倫1530萬、陽建福600萬、林智勝1050萬),球員新年度年薪也必須
保障為原年度年薪1.5倍(潘威倫918萬、陽建福360萬、林智勝630萬),但關鍵還是
在於球團擁有絕對的決定權,而潘、陽若未能旅外,明年也將以9年年資,取得自由球
員資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today-sp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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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arkman 來自: 211.73.188.150 (11/02 03:07)
→ goinwindmax:明年把潘威倫簽下來好了XDDDD 114.39.151.109 11/02 08:58
推 SDFSDF:似乎只有外國球團能簽 122.118.68.154 11/02 13:27
推 h880409:借轉 140.137.212.76 11/02 14:50
※ h880409: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11/02 14:51
推 ghed:明年有不少人滿九年,準備一筆轉隊費來買?!202.181.137.138 11/02 17:08
→ ghed:如果明年興農不幫陽建福加高薪轉隊費不會太貴202.181.137.138 11/02 17:11
→ ghed:國內轉隊費是年薪三倍,比國外2.5倍更高202.181.137.138 11/02 17:21
→ DUKEYANG:這制度還是不合理 中職9年都已過黃金期 163.20.242.118 11/03 09:26
→ guitarkid:至少踏出第一步了...一步一步走吧... 114.33.239.171 11/04 22:52
→ aloness:轉隊費倍率高,但基本行情便宜一倍以上 114.47.127.238 11/05 19:45
→ aloness:100%*2.5 跟50%*3 ........ 114.47.127.238 11/05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