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nntw ()
看板Bears
標題Re: [轉錄][新聞] 假球案 熊隊前捕手陳峰民無罪
時間Sat Nov 27 13:29:33 2010
※ 引述《BraveCattle (勇氣牛)》之銘言:
: : 後來 峰民就在熱身賽打了一個打席就被抓走了
: : 很多人失望 包括我
: : 以為轟民辜負大家的期望 打了假球
: : 過了不到一年 11月的歲末
: : 轟民無罪 這件事情在LANEW版、棒球版
: 重點就不在陳峰民無罪
: 以台灣的訴訟程序,除非定罪後不得上訴,不然任何人都是無罪的
: 這是很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
: 所以在法律上陳峰民一開始就始無罪的
: 根本無需悲憤的說為什麼一開始我不相信他
: 在簽賭上CPBL採取了非常高道德標準的方案,起訴就永不錄用
: 你也不能說他錯,畢竟在偵察庭上檢察官就有如法官一樣的角色
: 理論上檢察官就是衡量了一定的證據後才決定是不是有罪
: 起訴代表檢察官認定的結果,一審無罪也只是一審法官不認同檢察官的結果罷了
: 我個人還沒看過裁判書,但就新聞內描寫法官任為單就黃俊中和蔡英峰之說詞難以論定
: 但檢察官可能可以認定若非事實,那為何兩者對事情描述可以彼此符合
: 所以CPBL採了最嚴格的標準,畢竟簽賭在證據認定上本來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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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瑞河在2日並且帶著買嘉瑞、黃正偉、郭一峰與黃榮義4位被交保,遭到
禁賽停薪的球員去找律師,因為球隊相信他們 4人是清白的,買嘉瑞表示
自己在有嫌疑的9月9日比賽沒有出賽,郭一峰當天人在二軍,而黃正偉則
是送帖子到朋友張宗傑裡,剛好碰到莊宏亮。
律師相信了 4位球員的說法,接受了球員委託「撤銷具保」。一旦「撤銷
具保」成功,買嘉瑞、黃正偉、郭一峰與黃榮義 4人就不是被交保,也就
不用被禁賽停薪。
2009/11/2
全看老闆的心情,老闆心情好,交保也會挺,
老闆不信或不爽,起訴就可能丟掉(沒起訴也可能偷偷丟掉還放小話)
: 你可以說CPBL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很無情
: 但老實說,職業運動這種以球迷熱情和比賽公正精采度為賣點的產業來說
: 與其討陳峰民是不是真的無罪,該討論的是為什麼接二連三的發生
: 如果第一次黑鷹事件就斷根,根本不會有陳峰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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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90.97
推 BraveCattle:CPBL真的一缸子問題 114.39.141.178 11/27 14:19
→ kenshin333:哪有甚麼問題...對於草創中的聯盟實在 114.43.234.55 11/27 14:24
→ kenshin333:不能要求太多啊~ 看看聯盟高層跟各球團 114.43.234.55 11/27 14:25
→ kenshin333:方針,很明顯這就是個草創中的聯盟嘛 114.43.234.55 11/27 14:25
推 peiring:這個聯盟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言的 118.167.4.109 11/27 14:35
推 MinChuan:問題多到爆 114.32.90.81 11/27 14:53
推 ChinHuiTsao:那四個人家也丟了 話說熊也不缺捕手吧 115.83.24.28 11/27 20:59
→ polucan:缺一個可以帶年輕捕手的捕手 = = 140.113.63.61 11/27 22:23
推 ChinHuiTsao:洪一中啊(誤) 115.83.42.122 11/28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