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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一直都有看到球迷對La new行銷提出建議,這點我覺得很好,因為 這代表球迷對球隊的感情已經聯結到La new母企業上了,我相信這也是劉老 闆經營球隊的一個理想。不過相對的也要思考一些問題,就好比原PO所說的 在LA NEW門市販賣球員的周邊商品之類的,只是"球員週邊商品"是否能促銷 LA NEW本業賣的皮鞋呢?   我相信LA NEW本身一定有所謂的行銷部門,他們一定也有考量到這些想 法,不過球隊週邊商品的訴求客群是否跟LA NEW皮鞋的客群有重疊呢?如果 沒有的話,那麼在門市販賣週邊反而會適得其反。   舉個例子吧,今天在運動用品店賣球衣球鞋很合理對吧,可是如果在運 動用品店賣皮鞋呢?我相信不會有消費者在買皮鞋的時候會跑到運動用品店 的吧。也就是說,如果今天LA NEW門市擺上了球帽、護腕等等的球員週邊, 那麼他看起來就不像是個皮鞋店而像是賣運動用品的,甚至如果還開始賣起 52號T恤之類的,那它看起來就像是個雜貨店了(爆)。   簡單來說,這也是為什麼LA NEW擁有一支球隊,卻沒有刻意將球隊和本 業做聯結的原因。因為今天LA NEW已經建立起他們的品牌形象了,它就是賣 皮鞋、登山靴之類的,如果刻意的將球隊和本業作聯結的話,反而會帶給消 費者一種不夠專業的感覺,這樣的話得利最多的就會是乖乖賣皮鞋的阿瘦了 。   找球員代言也是一樣的,所謂的代言人他必須要符合這個商品的形象, 一般來說不會有消費者將棒球選手和皮鞋作聯結,也就是說,即便陳金鋒是 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但是LA NEW一樣不會找他來代言皮鞋,就算可以省下 一筆代言費,但是這廣告一樣是不會成功的。   那麼說起來,為什麼LA NEW要經營一個沒辦法用來宣傳本業的球隊呢? 我想除了劉老闆本身的熱情以外,還有就是擁有一支球隊可以建立起整個企 業的形象,這絕對有助於拓展海外市場以及通路,因為在國外,擁有球隊的 一定是個大企業。而在國內來說,經營球隊也有助於開拓知名度,即使你不 看棒球,你也一定知道有一支LA NEW熊隊,而它的母企業正是LA NEW,光是 這樣就已經是個很大的廣告效益了。   小弟才疏學淺,只是對廣告行銷這部分也略有涉獵,稍微提出一些自己 的看法,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  ◢██  ◢█ ◢██ 秋天夜晚 在街角呢喃 ◢███◣/ ◢██◣/ ███◣/ ████我早已經放空   ██  習慣一個人的LONELY SWING    ████ ███◤  / / 我的日子還是這樣過      ████分組討論區=>7 視聽劇場 =>5 臺灣希望群星館 =>5 J~R樂團區 -馬屁樂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5.188
Ayasaki0916:推~~140.116.178.236 07/27 20:33
kasamewon:隨意更改產品定位是大忌 59.121.92.66 07/27 21:24
ru4:亂入一下,其實我最希望La New賣棒球手套218.166.151.171 07/27 22:06
secaep:沒錯,所以建議球團改採網購或在球場賣 140.117.59.20 07/28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