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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cs1 (十月一定要一篇)》之銘言: ---前文恕刪--- : 重申一句話 各位當老闆的時候 : 記住你現在所要求的事 : 以後員工或客戶向你complain時 : 也要以你們同樣的標準來回應你的員工及客戶 跟各位講個故事,我想應該也有不少人知道, 美國蘋果電腦的熱門商品iPod Nano日前傳出螢幕易損壞而被消費者控告求償, 一開始網路上傳出iPod Nano易損壞之情形,蘋果電腦採取不回應的態度來冷處理, 之後有消費者不甘權益受損而集體提出訴訟,蘋果電腦才出面回應並承諾可更換新品, 但仍然宣稱這僅是少數個案,各位覺得這故事是否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呢? 基本上個人認為球員不只是球團的員工,在此同時他們也是球團所推出的商品, 所以球迷難道沒有權利要求球團對所推出商品的瑕疵問題做出解釋嗎? 各位在看完這故事可以各自自行思考看看,底下是相關報導網址,有興趣者可參考 http://taiwan.cnet.com/news/ce/0,2000062982,20101608,00.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0/25/n1096960.htm http://www.macgrass.com/permalink/55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sep/30/today-e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236.28 ※ 編輯: netstraveler 來自: 210.241.236.28 (12/13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