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wstar (烤焦麵包)
看板Bears
標題Re: [新聞] 戴龍水開除又飭回 熊傻眼
時間Fri Jul 29 17:10:06 2005
: : 1.派員觀察所有新聞媒體,
: : 每日早中晚定期針對媒體不實訊息提出澄清。
: 六車都載不完的你要怎麼清.............
這個關熊隊什麼事,該澄清的是類似那種熊隊全隊接受性招待,
或是明明老羅都還沒被開除,就有妓者到現在已經開除老羅這種言論。
: : 2.除以記者會方式說明外,
: : 必須在網路上發佈澄清訊息,
: : 以避免傳統媒體曲解。
: : 官網修復前可在PTT或棒球連線版發佈。
: 老實說很多事情還沒出來前,記者就亂報了,球團在不知道實情下怎發消息
: 昨天的戴龍水就是你說的一個失敗的例子.............
不知道實情的東西當然不能講,
但是球團必須確實掌握住每一個球員現在的狀況,
而不是任由媒體亂報,必須自己主動去發佈訊息。
這樣才不會發生像陳領隊那樣的事情,
居然球員的狀況是看媒體披露才知道,這會不會太可笑了。
: : 3.派員(最好是律師或有法律背景人員)陪同所有被傳喚的熊隊人員前往檢調單位,
: : 除協助球員必要之法律諮詢外,也可傳回正確的一手消息。
: 不好意思,都有作了,而律師是要當事人自己請,警方不讓球團幫請..........
這一點你從哪裡得知?
而且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球團不能替當事人請嗎?
: : 4.進行內部自清行動,全面瞭解熊隊球員涉案情況。
: : 除要求球員自首外
: : (必須威脅利誘,例如自首者一旦被定罪可減輕對其之鉅額求償),
: : 並應建立機制(要合理,不可亂設一通),
: : 要求知有犯罪嫌疑或違反熊隊管理規定之隊職員進行通報。
: 小穎,老羅,水哥等在上星期前誰告訴我看的出他們有放水.......
球迷看不出來就算了,領隊、教練團才是與他們朝夕相處的人會看不出一點
蛛絲馬跡嗎?
如果連這一點都沒有預防跟通報機制都作不到,
那這種事只會一而再的發生。
*
: : 5.進行法治教育,告知球員一旦被傳喚時應有之法律權力及球團可提供的協助。
: 你知不知道每個球團定時都會有舉辦這種東西..........
那為啥小穎不知道一些他應有的法律權力跟獲得球團提供協助?
你在告訴我定時是哪時候,多常?
這種教育訓練是不嫌多的。
: : 6.以戴龍水的事件為例,推翻原本先前領隊會議對涉案者之處理原則。
: : 自立更嚴格但合理的處理標準。
: : 例如,一旦被聲押均留職停薪等待調查。
: : 一旦被起訴均革職永不錄用、球團有證據合理懷疑放水者亦同。
: : 但不以羈押與否為標準。
: 當時也沒人想到會有這種事,基本上水哥回來算是第三種的
: 是白目媒體亂放消息害死人
白目媒體亂放消息有錯,但是球團自己沒有掌握住自己球員的情報更有錯。
: : 7.對管理失敗向球迷誠懇道歉,
: : 下半球季進場球迷可獲贈小禮物或票價折扣或其他優惠。
: 我不相信球團的管理有多大的失敗,要是用電話你要球團監聽球員的電話?
: 還是球員回家順便派人跟監??
球員被威脅都完全一副不知道的樣子。
對於球員的情報也無法確實掌握
對於危機的處理手忙腳亂,
這不是管理失敗是什麼?
: : 8.發表聲明,強烈要求檢調有證據辦到底,沒證據不該隨便押人。
: 這種東西球團怎發??,然不成球團清楚有多少有放水,那直接把洪中領隊抓去比較快
: 要不要連劉老闆一起抓去..............
這種東西本來就該發,有證據當然就該辦到底,
不然所有責任到最後可能只有熊隊一隊來扛。
: 打嘴炮是很爽啦,請你用點大腦ok
: 這種為反而反的看了就不爽
: 自己去找找熊隊幫球員作了什麼再看你說的
把這些話回送給你,
人家辛辛苦苦提了這些建議,
你回的文章才是在打嘴泡。
問人家在作什麼?你又作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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