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1933 (Leo)
看板Bears
標題Re: [蘋果] 鋒仔傷停 K鋒計劃恐腰折
時間Thu Apr 27 14:23:24 2006
※ 引述《artang (生活冰咖啡)》之銘言:
: 看到版友拿去年贏兄弟隊打折和這次"消費陳金鋒"來對比
: 小弟也來發表一下個人的看法
: 以職業運動的行銷來說
: "隊與隊"之間的話題是必要存在的
: 這是可以激起球迷熱情的方式之一
: 但是操作上也不要那麼的明目張膽
: 雖然去年打折的事 La New雖然在操作上有些粗糙
: 但是whatever
: 以La New上半季的戰績來看
: 這也是僅有的行銷模式了
: 但是這次"消費陳金鋒"的事件卻是以一整隊來針對特定的球員
: 這就比較不常見了
: 甚至說除非特定的球員與球隊的積怨甚深 而球團主動提出
: 不然是沒有運動行銷人員會特別去做出這種行銷案
: 因為以國外的FA制度來說
: 你不知道這個球員過幾年會不會交易到自己的球隊
: 要是因為這種行銷案導致球員不爽
: 球隊就等於永遠和這個球員無緣了
: 簡單的說就是
: "可以行銷隊伍 但不行銷球員"
隊伍是一群球員組成的,球員是球隊的資產。
行銷一個球隊絕大部份當然從看板球星開始!
"可以行銷隊伍 但不行銷球員"這邏輯很怪。
而且,主客場制中,行銷權都在主場球隊手中,因為主場負責盈虧。
在職業運動裡,客隊球星對主場球隊有很大的票房影響!
簡單的說,就是客隊願意來主隊比賽,就是願意把客隊的知名度,
交給主隊做宣傳。但,只限那場球賽而已!
這就是主客場制。各個職業球隊都是這樣的。
小市場球隊,很多是靠一朗、邦茲的來到,來吸引更多主場球迷。
對主場球迷來說,在主場封鎖一朗、邦茲是很爽的事。
客隊也都會配合。
如果今天不能行銷陳金鋒,只能行銷LaNew
那是不是以後LaNew到台南來,統一的廣播車只能說「LaNew要來台南了!」
要刻意隱瞞陳金鋒來台南比賽的事實、要裝做不知道,不然就是行銷陳金鋒?
結論就是:主客場制中,主場球隊連宣傳他今天敵隊球員的權利都沒有,
只能宣傳自已球員,那怎麼有對抗性?
: 唯一比較例外的大概就是Michael Jordan了
: 不過我所知道的所謂消費MJ
: 也大多是以比較正面的方式 例如:別隊為了MJ 把23號球衣給退休這種方式
: 不過今天這件事是發生在近乎沒有FA制度存在的中華職棒
: 也許統一也覺得 反正鋒哥也不可能轉到統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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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1.56.167.193
推 bianfish:推!! 218.35.16.108 04/27 14:49
推 clarkman:我覺得反對的人太小題大作了...事實上我갠 124.8.5.111 04/27 14:58
→ clarkman:看到這個新聞,只會覺得很有趣,不會想太 124.8.5.111 04/27 14:59
→ clarkman:多 124.8.5.111 04/27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