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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付出犧牲的話, 就無法得到任何回報」 CPBL只想消費旅外球員人氣與球技,卻不想付出太多。 屆時旅外球員際遇又與免洗洋將何異? 在此有個疑問提出,為何領隊會議可強制規定各球團與球員 簽約形式?換句話說,這是在干預彼此內政。 舉例說明,若某隊肯付月薪100百萬,另付簽約金1000萬請 陳金鋒回來,該隊經營用心指標肯定在球迷心中大大加分。 如今硬加個免簽約金規定,1000萬無奈變成暗盤,效果只能 攏絡球員的心,卻無法為球團招攬更多球迷認同。 假使有一天,有作為的球團與旅外歸鄉球員簽約,一定要大張旗鼓 地開簽約記者會,大聲公布簽約金數目,別笨到讓白花花的銀子變成 見不得人的暗盤,砸錢攏絡人才本來就是光榮的事。 「人不付出犧牲的話, 就無法得到任何回報」是鍊金術世界的等價交換原則, 在中職裡面似乎是行不通的,但是至少要讓一些小氣的老闆知道,「出來跑的, 遲早是要還的」。 ※ 引述《tokugawa (藤子さん)》之銘言: : 2005/11/20 聯合報 記者吳育光/台北報導 http://myurl.com.tw/ahfk : 旅外小聯盟投手黃俊中一旦投效中華職棒,依據聯盟規定,球團沒有逆指名 : ,一律須參加選秀,而且就算黃俊中如今窮兮兮,一樣領不到簽約金。 : 2001年黃俊中高中畢業,打完世界青棒賽後即赴美發展,當時他只領取約5 : 、6萬美元的簽約金和生活、學費補助津貼,與曹錦輝的220萬美元、王建民 : 201萬美元、張誌家約1億3000萬日幣簽約金難以比擬。 : 黃俊中赴美奮鬥4年,前年因沒獲得工作簽證而停擺1年,去年代表中華隊打 : 雅典奧運,今年初赴美參加紅襪隊春訓,卻發現右手臂韌帶撕裂,接著被紅 : 襪隊釋出,又停擺了 1年,經過半年多來的復健,黃俊中肩負沉重的經濟壓 : 力,回國時候已是兩袖清風。 : 「旅外球員須採分級制嗎?」根據某球團表示,必須遵照合議的制度規範走 : ,因為若把旅外球員身價「分級制」,將會衍生出更多麻煩,譬如產生逆指 : 名、各球團比財力的惡性競爭,過去郭源治和郭李建夫返國打球,也只談年 : 薪,不談簽約金。 : 也有球團認為,這是旅外球員自己的「選擇」。當初他們選擇赴國外打球, : 選擇領取國外球團的簽約金,如果他們挑戰大聯盟成功,身價馬上三級跳, : 當初他們也可以選擇留在台灣打球,領國內球團的簽約金,只是他們選擇了 : 旅外這條路。 : 黃俊中赴美發展卻孑然一身,在旅外球員中也算是特例。某球團表示,與其 : 跟旅外球員談簽約金,倒不如跟他們談對球隊的貢獻度和價值性,只要他們 : 拿出應有的水準,絕對不難成為中華聯盟的指標性人物,獲得應有的身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9.17
duest:大E修文 11/20 10:57
※ 編輯: grain 來自: 59.120.19.17 (11/20 10:59) ※ 編輯: grain 來自: 59.120.19.17 (11/20 11:09)
bomb445:大推第一段 11/20 11:35
zergx:中職是無視等價交換的啊=3= 11/20 12:04
RICE0428:出來跑遲早要還的 11/20 13:26
※ 編輯: grain 來自: 59.120.19.17 (11/20 13:38)
TNINE:零簽約金,月薪可以給幾百萬啊,第二個月再減薪.. 11/20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