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cs1 (十月一定要一篇)
看板Bears
標題Re: [閒聊] 黃俊中
時間Sat Nov 26 01:26:13 2005
※ 引述《greengreen42 (綠)》之銘言:
: ※ 引述《ucs1 (十月一定要一篇)》之銘言:
: : 還有 大家頭槌人頭槌人叫爽沒
: : 連人都不尊重 有什麼資格出來高談闊論
: : 你要在私下叫是你家的事
: : 比教主還難聽 真是夠了
: 很簡單
: 因為這個管訓規定本來就是一個人治精神的東西
: 體委會可以任意指定他到任何地方管訓
: 現在卻為了怕黃俊中亂跑 要把他留在左營
: 不願意"指派他回美國復健"
這不是鑽法律漏洞是啥?!
且您認為指派到美國復健=代訓!?
站在制度對一般普通人的角度
你可以當完兵再去作你想作的事
當然對於黃俊中可以多作些討論
但是重申 制度還是制度
要訂立黃俊中條款 我不反對
: 法治?這個規定哪裡有法治精神
: 100%的人治精神!
: 所以yakyu才要去為了黃俊中而向體委會斡旋
: 拜託你發文之前多看清楚相關的東西吧
: 法治?哈!我頭一次聽說像領隊會議的默契這種東西叫做法治!
這東西跟領隊會議沒有關係吧 有叫六隊領隊開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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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發這篇文發很久
代表很關心我 我只是離開很久而已
沒有要表達什麼 不好意思 讓你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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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2.218
推 wtsph:的確很失望,LaNew開會議密商跟領隊會議有什麼不同? 11/26 01:28
→ ucs1:你又一槍打死所有的人了wtsph兄 11/26 01:29
→ wtsph:你看不懂比喻吧。 11/26 01:29
→ wtsph:我一槍打死哪些所有人啊,可以說清楚一點嗎? 11/26 01:30
→ ucs1:LaNew開會議密商 = 領隊會議 難道要開記者會 全程錄影!? 11/26 01:30
→ wtsph:而且,之前完全沒有與黃俊中"會面"過,徵詢過意見 11/26 01:31
→ wtsph:私自做決定,就跟領隊會議一樣的黑箱作業 11/26 01:31
→ wtsph:"[新聞] 黃俊中 確定加入熊隊" 原文第二段 11/26 01:32
→ ucs1:試問 黃俊中參不參加選秀 是lanew能決定的!? 11/26 01:32
→ wtsph:的確,我手中沒有確切證據來證明LaNew和體委會之間的默契, 11/26 01:51
→ wtsph:這時候我是自己根據相關報導之間的巧合作的臆測。 11/2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