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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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黃俊中
時間Fri Nov 25 07:20:51 2005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站內: Baseball
標題: Re: [閒聊] 黃俊中
時間: Fri Nov 25 06:49:09 2005
※ 引述《forttryon (park)》之銘言:
: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條文在這
: [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 "九、曾經代表國家參加奧運會、亞運會、奧運資格賽之服補充兵役選手,得由所屬單項協
: 會檢附與職業運動團體簽署之協議書,向本會申請參加國內、外職業運動之訓練及比賽,
: 經審查核定後,實施五年列管。列管期間除有非可歸責於己之因素,應接受本會徵召,代
: 表國家參加比賽。"
: 黃目前沒有所屬職業球團是事實
: 法條早擺在桌上
: 走不了該怪的是經紀人吧
: 比較有爭議空間的也許是下面這段(如果聯合報所言屬實的話)--
: "對美國職棒仍存期待的黃俊中,原本打算提出效力國外「假日聯盟」的證明,但遭體委會
: 否決,相關人士指出,「國外職棒指的是正式的聯盟,而非臨時的短期聯盟」"
: 不知道"假日聯盟"是什麼?
: 不管短或長,若同樣是職業賽
: 體委會就有利用條文中"經審查核定"的文字漏洞幫中職綁人的嫌疑
「
得由所屬單項協會檢附與職業運動團體簽署之協議書,向本會申請參加國內、外
職業運動」
這個得字的解釋空間很大,而且現階段是黃俊中想尋求國外的復健療程,希望能有
國外職業球團的協助,但是體委會卻限制其僅能由國內的職業運動團體代訓,本身與
法條上的「參加國、內外職業運動之訓練及比賽」相違背,事實上還是體委會實際實
行面的問題。
現在體委會正是認為國外的復健單位「專業性不足」,但是請注意這個體委會可是
認為二A水平還不夠的體委會,但卻認為中華職棒的專業性夠,不覺得很荒謬嗎?況且
黃俊中本來就還需要復健,中華職棒有足夠的復健「專業性」嗎?
實際上從法條來看,就只是體委會單方面認定的問題,舉個比較誇張的例子,體委
會倘若認為二A專業性不夠(實際上體委會確實這麼認定過),哪一天曹錦輝降到二A要
投復健賽,體委會也可以因為其「專業性不足」而把曹錦輝叫回來台灣加入中華職棒
的。
適法性的問題是從來不存在的,黃俊中發生的這件事情只是執行面的問題,如果球
迷誤會是法規執行上的問題,而不給體委會當頭棒喝,下一位在列管期間因為暫時尚
無球隊而被強迫必須投入中華職棒的旅外球員很快就會出現的。
如果陳金鋒不是服完兵役才出國的,也許這次要被強迫加入中華職棒的就是他了,
球迷們豈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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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31.63
推 Fuuuck:黃俊中再不買機票,就準備當第一個犧牲品了 11/25 06:49
→ ZenUp:黃現在被綁在國訓出不去吧.. 11/25 06:52
推 Fuuuck:小小郭當年好像是直接走出去的?還是翻牆? 11/25 06:56
推 ZenUp:小小郭當時又不是服役狀態( ̄▽ ̄)y—~ 11/25 06:57
→ Fuuuck:"體委會強迫黃俊中留在國內的用意,是協助他訓練" 11/25 06:57
→ Fuuuck:"避免他獨自在國外闖盪" 11/25 06:58
→ Fuuuck:除非他的經紀人肯用零簽約金去找球隊收留 11/25 06:58
→ Fuuuck:不然準備在中職凋零.... 11/25 06:59
→ Fuuuck:在台灣,爛制度一定要有犧牲品出現,才會有改革的機會 11/25 06:59
→ Fuuuck:希望黃俊中不會是第一個,也不希望有第一個 11/25 07:00
推 ZenUp:黃現在沒有經紀人 11/25 07:19
→ ZenUp:而且現在根本是體委會不讓黃出去找球對了 11/2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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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31.63
推 dennis2:可是黃俊中去復健的地方 沒有屬於任何球隊吧 11/25 12:45
→ dennis2:他現在沒有球隊要阿 11/25 12:45
→ dennis2:所以和國外復健專不專業無關吧 11/2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