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onkey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ucs1 (十月一定要一篇)》之銘言: : ※ 引述《lament (拉麵頭)》之銘言: : : 如果適法性沒問題的話,那黃俊中是不是應該考慮找個律師, : : 去告體委會呢? : : 或者是去找其他法條來想辦法讓黃俊中可以出國再說, : : 對於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的人來說, : : 適不適法,有沒有更適合的法,其實是很難判斷的。 : : 但體委會如果真的搬出法條來,也只能從法律來解決了。 : 推拉麵兄 大家講這麼多都沒用 : 管他什麼 : "黃有大好前程 " : "黃以為當完12天就沒事了" : "黃為國家拼命" : 一切就法論法 不要鑽法律漏洞 : 那就請個好律師來幫他打 : 就算最後訂個黃俊中條款出來也行 : 現有規定還是要尊守 : 體委會真的有婊黃俊中嗎!? : 如果沒有訂定規則 體委會敢這樣留人!? : 黃俊中得這麼認命!? 體制就是體制 現有的規定當然得遵守 體委會的命令黃俊中確實遵守 他已經報到了,還不遵守嗎? 但是,這件事是沒有轉圜的空間的嗎? 想當然,答案是否定的 體委會當然不會專程來婊黃俊中 但是這代表黃俊中的事件是體委會「專業的判斷」嗎? 想當然,答案又是否定的 -- 個人BBS「棒球」討論板 PTT2(ptt2.twbbs.org)->城市之戀->休閒農場->MilkTea My Blog http://blog.xuite.net/johnason/milkte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6.18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