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tiger (回到錫安城....)
看板Bears
標題Re: [問題]交保???
時間Thu Aug 18 01:25:41 2005
※ 引述《alen0110 (走在午後的台北)》之銘言:
交保依照之前的聯盟三決議
的確是只需禁賽
但是阿 如果各球團
想要將聯盟的標準 自行提高來對付自己的球員
你也沒辦法押.......
因為這三各決議..是規範聯盟球員涉案的最低標準
誠泰與la new把標準提高 只好去問球團啦
再來 會把許堯淵開除 而 戴龍水卻不開除
實在是很奇怪....因為理論上戴龍水 檢察官還向法院聲請羈押過
而許堯淵只需交保 可見前者 涉案較輕
我想原因是 誠泰的殺威棒...昨天開除陳志誠的動作
使的後續的球團 怕遭人非議 即怕被媒體影射為有意包庇涉案球員
而提高標準
阿水......只能說.....他運氣好.....沒在誠泰開除陳志誠後才發生
交保....依照刑事訴訟法93條第三項但書
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 認有羈押的原因 卻無羈押的必要時
會要被告交保
白話一點....就是檢察官認為你有涉案....但是應該不會跑
或 不會串供....或所犯不是重罪
就會要你拿錢來.......如果你敢跑.....錢就被沒收啦
很多人罵組頭為啥可以交保....因為那不過是賭博罪
而且組頭不太可能跑....因為賭博罪很輕...翻翻刑法266條就知
但是球員可是背信罪...那可比賭博重多啦......因為
球員和球團有契約關係.....球團不會希望球員打假球
當然....wwe例外
很多球迷一直在罵一件事.....那就是 都是聯盟管理不當和薪水過低
才會讓球員放水
但是阿....
很多職業都很賤命....例如公務員...
難道...公務員收賄也可以說因為國家待遇太差嗎 或是國家沒保護他受人威脅
很多時候會發生這種事自身也要檢討
而球場上....在面對有涉案的球員又應如何處理
想一想...若甲球員有打放水球
但是罪證不足被判無罪.....他回到球場上
一定會被組頭要脅繼續打放水球....否則就抖出來
這也是球團對球員標準越來越高的另一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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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73.2
推 spas12:可是公務員有退休金 也不會被隨便開除 219.86.2.166 08/18
推 cattiger:如果公務員真的收賄.那各問題可不是開除而已... 61.231.173.2 08/18
→ cattiger:有一種法..叫貪污治罪條例是專門對付公務員的 61.231.173.2 08/18
推 Pika123:組頭要抓光 就是最好的方法..220.141.116.206 08/18
推 cattiger:組頭抓光..不可能..罪輕利潤高...一定有人做 61.231.173.2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