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kohowo (tokohowo)
看板Bears
標題Re: [問題]交保???
時間Thu Aug 18 00:51:38 2005
※ 引述《threedo (周董?!)》之銘言:
: 請問交保是不是就是有罪啊???
: 為什麼阿誠和堯交保後就被開除了呢???
: 我真的不知道= =
法律前的有罪,和球場上的有罪,是不同的
前者要有明確的犯罪證據,例如:收錢,放水,才是有罪
後者只要球員的道德受到質疑,例如:喝花酒,就是有罪
美日職棒也都是如此,球員只是去賭博就遭到開除,
更何況我們的球員還跟組頭喝花酒,這比賭博嚴重多了
所以目前開除的幾位應該都沒什麼好爭議的,
另外,球團面對放水事件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而不是被動的等待檢警約談,偵辦
例如今天領隊居然說跟球團內評估的結果是吻合的,顯然早已知道該球員有問題,
既然如此,為何不早點開除,難道若檢警不約談就當作沒事發生?姑息就是預約下次的放水
還有,戴龍水應該也要開除,沒理由交保的人砍頭,而聲請羈押的人只有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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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make:所以奇怪的地方就出現了...雙重標準 220.139.235.84 08/18
推 yisdl:推 球場有罪和法律有罪不能等同而論 140.112.4.242 08/18
→ yisdl:球團對於球員應該有比法律更高的道德標準 140.112.4.242 08/18
→ yisdl:美國 日本職棒也是如此 才能在放水事件後 140.112.4.242 08/18
→ yisdl:重新豎立職棒的威信和公正性 140.112.4.242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