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chin31 (半夜睡不著覺)》之銘言:
: ※ 引述《drazil (在風雨飄搖的年代裡)》之銘言:
: : 這邊我覺得怪怪的
: : 86場出賽這個數據一點意義都沒有
: : 要算也是從 打席:354 和 打數:315 來算
: 會用86場出賽是因為黃龍義幾乎都是先發,而且他的保送並不多(33次)
: 用打席和打數當然可以
: 但是請不要忘記了
: 比賽是一場一場算的,贏1分是一場,贏10分也是一場
這種講法就像是
"今天這個陣容贏球了,我明天就照這個陣容給它排下去。"
其實沒有什麼根據啊。
選手的個人成績是一個打席一個打席算的,不根據打席或打數算反而照場次算很怪。
黃龍義雖然幾乎上場=先發,但也是有代打過的。
也可能有代打一打席被保送,根本沒有打數的。
打擊率也不可能用安打/場次來算吧。
: 以上是說給在P2酸人的哪些人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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